日前,南京市召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到今年年底,对农资等不合格重点商品100%实行召回、退市下架制度。
据了解,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规定,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已售出农资、家电、食品等重点商品,均列入不合格商品召回范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售商品必须立即召回:在企业自查中被认定为有问题的;在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中和商品抽查中,被认为必须立即召回的;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或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经营单位认为应该被召回的。
该市工商部门人士还介绍,产品外包装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有外包装而没有外包装的,应有安全性能标准和警示标识而没有的,都是应当被立即召回的产品。
国家8月31日公布并正式实施的《食品召回管理制度》,明确了食品生产者是预防和消除不安全食品的责任主体。南京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经全面展开,时间从8月中旬到12月底,对于农资等不合格商品全部召回。这对保障农民利益又是一件好事实事。(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