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逐渐增加,前来柜台办理业务的客户越来越多,常有一些粗心的客户在办理完柜台业务后,把身份证遗留在柜台上。部分柜台工作人员拾到后,并未及时与客户联系,以至客户的身份证件存放在农信社的时间长达数月之久,甚至是再无人问津。
然而,员工对客户遗失的身份证处置不当会导致许多弊端:
一是因未及时登记、没有专人妥善保管,很容易使客户的身份证再次丢失。二是当客户发现身份证丢失在农信社后,往往会觉得农信社员工没有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给农信社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个别素质不高的员工如伺机利用客户的身份证作案,将对农信社的业务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隐患。
笔者认为,各营业机构应加强对客户遗失身份证的管理。不妨制定如何管理客户遗失身份证的办法,譬如,建立《客户遗失身份证件等物品登记簿》,指派专人负责客户遗失的身份证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有客户遗失身份证,柜台人员应按照客户开户资料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及时通知客户来领取,在客户来领取时,要让其在《客户遗失身份证件登记簿》上签字,标明领取日期。
总之,农信社应把客户遗失身份证件的处置情况作为业务自律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规范客户遗失身份证件的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