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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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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信用村
要解决八个问题


徐绪财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创建的质量和实效。笔者认为,要扎实搞好创建活动,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要注意解决好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中的“一阵风”问题。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对信用户评定要注意集中评定与经常性评定相结合,对申请评定信用户的农户要随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要及时发证,不要挫伤农户的积极性。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使评定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必须解决“一张牌子定终身”的问题。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复查,或实行年审制。对评定后出现信用度降低,不符合条件的户或村、镇进行黄牌警告,限期达标,对限期不能达标的取消其相应的称号,并予以公告。

  三是要坚决制止“一证多用”问题。要防止信用户的信用贷款证为他人贷款和一些村组将信用户的贷款证集中起来搞“捆绑式”贷款问题。要通过宣传使广大农户明白贷款证是一个信用资信的证明,是信用户及时获得信用贷款的“通行证”,从而自觉杜绝外借现象。同时信用社也要在办理贷款时把好关,要制止冒名贷款的行为,维护贷款信用证制度的严肃性。

  四是解决创建活动中的“独角戏”问题。信用环境再造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而决非是一个部门之力所能奏效。要充分发挥地方党政和村支部、村委会的作用,选准支点,突破创新,稳步推进。

  五是要解决“拔苗助长”问题。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建立具有顺理成章、逐步培育、事后评价等特性,不能降低评定标准和准入条件,不能省略或简化调查摸底等基础工作,不能为图速度、进度而使一些不具备条件的村户滥竽充数。否则,不仅达不到提升社会信用的目的,还会影响信用村镇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也会对按信用标准发放的信用贷款造成风险。

  六是要防止“舍本逐末”问题。信用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评定信用等级、授予信用额度,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是建立信用村必备的基本条件。只有以户为基础,以村为重点,以镇为目标,稳步推进,在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础上开展信用村的创建工作,信用村的根基才会稳固。因此,绝不能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工作与建立信用村的工作割裂开来。对评定信用等级所需的调查表、经济档案表,信用社要亲自调查、深入了解,以避免信用贷款发放中的潜在风险。

  七是要防止“一刀切”现象。信用社要依据统一的测评标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户实行不同的信用限额、不同的利率档次,这是将货币信用与社会信用有机结合起来,让信用实现价值的有效办法,也是逐步培育、建立信用村镇的有效方式。如果采取“一刀切”式的平级管理模式,不实行等级制,那么公众信用意识就难以提高,达不到共建良好农村信用环境的目的。

  八是要防止重建轻管问题。信用社必须注重信用村创建工作的长期性和可持续发展性,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通过管理来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如果不注意随时调查、掌握信用村的发展变化情况,不及时更新相应信息,就会造成信息与决策的不对称,导致新的决策失误和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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