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内蒙古农信社把开办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业务称之为“圆梦行动”,并作为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会向全区人民作出的“两项承诺”的一项重要举措,不遗余力地在全区进行推广实施。
内蒙古农信社开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主要包括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其他助学贷款。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是指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自治区境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于自治区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是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且考入自治区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经办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个人。贷款额度为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金额根据学生就读院校专业的学费、基本生活费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法定基准利率,贷款期限以第一笔贷款日期为起始日期计算,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6年。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在学生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贷款,也可提前还贷,或到期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按高等院校的隶属关系由自治区或盟市财政分别承担,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借款人负担。
生源地其他助学贷款是指除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外,信用社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以助学的贷款。
自2006年开办以来,全区农信社已累计发放财政贴息助学贷款7143万元,帮助11562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发放生源地其他助学贷款1259万元,助学贷款累放额达到8402万元,使13463名贫困学子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郭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