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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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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一改”是导致烟花爆竹事故最主要原因之一
旺季来临 要对烟花爆竹企业全面检查


  本报讯  8月份,全国发生三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6人重伤。为此,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发出通报,要求认真开展“三超一改”问题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工房定级和对作业人员多的C 级工房的安全管理,确保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安全。

  这3起事故是:2007年8月10日,湖南浏阳市金刚镇民兴村村民雇佣人员在一个废弃民房内非法生产爆竹时发生爆炸,造成3名雇工全部死亡。

  2007年8月28日,内蒙古敖汉旗四家子镇保兴花炮厂股东腾吉存违反规定,在1号工房用电焊机焊接砸节机,引燃引火线和爆竹,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

  2007年8月29日,湖南浏阳市百福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第29号工房一名工人在生产“火箭”产品时,操作用力过猛导致效果药燃爆,继而发生燃烧和爆炸,共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

  安监总局在通报中称,上述事故反映出当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现象十分严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生产问题仍比较突出,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度不够。

  目前烟花爆竹生产即将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就更加严峻,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安监总局提出要认真开展“三超一改”问题治理工作。

  “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是导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事故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湖南省浏阳市“8·29”事故和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8·28”事故都存在“三超一改”问题。治理“三超一改”的措施包括:在结束高温停产前再次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否改变生产功能分区,在非危险生产区进行危险生产作业活动,是否存在改变了工房用途,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进行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活动,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问题和严重“三违”现象等,对检查发现有上述问题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其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造成较大事故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安监总局还要求相关部门强化烟花爆竹生产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加强危险工房定级和对作业人员多的C 级工房的安全管理。对生产工艺、药量发生变化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的原则,重新认真核定工房的危险等级和定员、定量,严禁将应在A级工房进行的工序放在C级工房,严禁C级工房滞留药量过大;重新核定作业人员超过30人的C 级工房的定员、定量,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数;生产“火箭”类产品的企业都要将添装效果药包工序纳入A级危险工序进行管理,不得在C级工房从事该工序作业;生产“火箭”类产品的企业都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防止该类产品发生意外事故时,“火箭”飞窜引发事故扩大。 

  另外,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的工作也不会放松。(安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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