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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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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扫清安全隐患
——湖北兴发集团推行安全评价制度纪实

  “新项目竣工投产前必须通过评价组评价并复查后,方可正式开车。”这是湖北宜昌兴发集团公司于今年年初为加强新项目安全管理而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7月31日,该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总经理明兵牵头,组织化工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技术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公司竣工即将投产的年产1万吨的酸式焦磷酸钠项目进行了开车前的详细评价,这不仅标志着公司推行新项目开车评价制度在首个项目上已正式施行,也显示出公司在新项目建设规范化管理上的日臻完善。

  在这次评价活动中,评价组通过座谈和现场查看,从厂房设计、设备选型及安装、满足法律法规的程度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价,根据评价的结果,以识别设计和安装存在的不足,便于快速改进,确保该项目一次性开车成功。评价组认为,该项目设计、建设起点高,但也存在不足。目前,项目建设组正在按照项目评价组所出据的《酸式焦磷酸钠项目开车评价报告》中对于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环保、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的二十九个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该公司推行这一新的评价制度,是因过去对新项目评价,均由部门分头进行,由于难于实现周全评价,也就容易为新项目竣工投产开车留下一些诸如设备设施安装不到位或有缺陷、安全环保不符合规定等“后遗症”。而现行通过推行评价组评价后,保障的关口前移了,由此不仅可以消除先前评价体系所造成的后遗症,而且也更有利于确保新项目竣工投产后的安全生产。                (舒开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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