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由于方便客户、风险小、效益好,曾一度受银行和客户的青睐。但近年来,该项业务却出现了“失宠”现象,不仅要求办理存单质押的客户较往年大幅度减少,而且存单质押贷款金额也有下降趋势。主要原因:
一是存款利率和税收政策变化。由于存款利率较低,再扣除征收的利息税,储户办理存贷款的利差增大,比较之下储户纷纷选择提前支取。二是品种单一、金额较小、手续复杂等。各金融机构为控制信贷风险,没有彻底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存单质押100%贷款比例的规定,采取一系列限制比例措施。三是客户投资与理财观念的改变。由于利率较低,小额资金存入金融机构“套利”无望,部分群众产生存定期不如存活期方便的思想,新增定期存款中万元以下小额存款比例减少。
为此,建议:一是在质押物的受理品种上,除存单质押外,可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保单、股票等,还可开办“存货质押贷款”等新品。二是在具体办理手续上,在不违反信贷原则的基础上,设立零售业务专柜,明确专门的操作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质押贷款业务的咨询、存款止付、贷款的发放、管理和收回工作,做到随到随办、快捷方便、安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