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与供销社的机遇

郑劭清 郭昌盛 文/图

第四届中国合作经济发展论坛暨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理事会年会现场。

  编者按  9月13日,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合作经济发展论坛暨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理事会年会”,围绕“农村合作金融的多元化发展”主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和交流。来自全国10多个省(区)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现将部分与会代表的发言摘要刊登,希望能对各地有所启发。

抢抓机遇 探索农村金融多元化发展之路

中华合作时报社 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社总编辑  杨建平

  自从上世纪90年代的股金风波之后,农村金融这个关键词已经淡出大多数供销社的业务范畴。去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降低了参与农村金融的门槛,放宽了金融主体资格限制,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供销社具有了参与农村金融的资质和能力,也积极参与到农村金融改革领域。

  2007年2月2日,总社下发了《关于参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供销财字[2007]11号),要求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个试点省(区)供销社结合当地实际,主动参与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各地供销社特别是试点省区的供销社都开始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金融的改革中,尝试着为供销社开拓新的业务空间,像浙江、湖北、云南、甘肃、内蒙等地都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不同的探索,有些地区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近年来,供销社和农信社的合作在很多地方都取得了成功,例如浙江的“三位一体”合作经济体系;例如今年5月,甘肃省供销社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订合作协议等等。这些事件都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那就是:在农村金融的改革中,供销社和农信社将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这种合作无论对供销社还是对农信社都是有益的。

  目前,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的步伐明显提速,连一直“做大不做小”的汇丰银行也开始下乡插秧,进入农村金融领域。长期扎根于农村的供销社在参与这项工作方面是有独特优势的,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遇,不断充实为农服务的功能,调整战略布局,壮大自身实力。

实行“三位一体”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平台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诸葛彩华

  浙江省供销社与省信用联社等部门合作,着手构建以生产为基础、流通为依托、金融为支撑的农村新型合作服务体系(简称“三位一体”),在全省18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

  一是拓宽合作空间,建立农村金融合作新平台。在试点地区首先建立了农村合作协会,吸纳500家专业合作社、120多家涉农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入协会,面向5万多农户开展服务。依托农村合作协会这一平台,加强供销社与农村合作银行、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合作协会借助供销社、农村合作银行等,发挥直接联系农民的优势,组织引导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发展资金和保险的互助、互保组织,并托管农村合作银行的社员股金,维护农民小股东的权益。目前,供销社系统在试点地区已创办了300多家专业合作社和7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有四分之一试点地区的供销社持股当地农村合作银行。

  二是发挥自身优势,建立农信担保服务新体系。以供销社为主建立了农信担保公司,重点发展县基两级担保体系,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为农服务的经济组织提供担保服务。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平均为500万元左右,多者达到上千万元,其中政府出资比例为40%-50%,并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担保公司在农村合作银行的支持下,实行保本微利经营,与“银保”风险共担,按注册资本金的5-10倍放大担保,发展互助联保、权益抵押等多种适合农村的担保业务。目前,全系统已提供农信担保额3亿多元,近2万农户从中受益。

  三是整合支农资金,建立资金市场运作新机制。我们立足把农村合作协会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承接部分政府职能,推进部门支农资金的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多渠道参与农村金融改革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张祖新

  参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农村金融业务是供销社提高服务水平、拓展经营领域、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

  湖北省供销社于2004年成立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代表省供销社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1.04亿元。仅2006年,省社资产经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就达到31.69亿元,实现净利润2423万元。2007年以来省社在打造融资平台、发展金融业务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

  一是在总社中合联投资公司的指导下,打造承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融资平台。我省被总社确定为建立融资平台的4个试点省份之一。今年2月7日,湖北合作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6亿元,其中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以现金出资1.2亿元,省社控股企业湖北银丰实业集团公司以实物出资4000万元。

  二是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组建村镇银行。我省有10个县(市、区)、镇被列为试点单位。6月份,国家开发银行、总社中合联公司和省开行联合对我省投资项目及合作方式进行了调研论证。目前,由省开发行控股、省社资产经营公司参股的湖北大冶村镇银行的筹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计10月中、下旬可挂牌。此外,省社控股的湖北银丰集团也与省农行达成了合作建立湖北汉川村镇银行的意向。

  三是与中华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开拓农村保险业务。省社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于2007年1月签订合作协议携手开拓农村保险市场。省社取得了中国保监会授予的保险业务兼业代理资格。目前,荆门、随州等地已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宜昌、黄冈、荆州等地已开展了保险业务试点工作,省社直属企业保险业务已全面纳入省社保险代理业务范围。

推进合作经济组织体制创新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王政和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兴办引领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系统共发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4023个。2006年,自治区供销社牵头成立了内蒙古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内蒙古农牧民经纪人协会。盟市、旗县供销社主要采取出售、租赁、兼并、解散、拍卖、破产、重组等形式进行直属企业改革转制。各级联合社认真履行业组织和管理职能、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能和为农牧服务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逐步理顺旗县以上联合社组织管理体制。

  供销社作为以农牧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与“三农”有关天然的联系。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全区各级供销社正在根据自身现状和优势,积极参与发起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村镇银行,争取在试点工作中有所作为。在这方面,信用合作联社是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和支农主力军,希望双方今后多加联系与沟通,对供销合作社的工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

努力开拓农村金融新渠道

云南省弥勒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史庆林

  弥勒县供销社1952年由5.8246万户社员、群众入股8.3733万元办起,到1983年全县开展扩股工作,新入股户数5.5248万户,扩股84%,社员入股金额达34.917万元。1997年8月,县供销社成立了社员股金服务中心,在辖区内相继成立了8个社员股金服务部,到2007年6月,社员股金发展到7971万元,入股户数达到85248户。社员股金中心来自合作社、社有企业的股金占到60%左右,来自城镇居民和农村农民社员的股金占到了40%左右。社员股金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合作制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来进行管理,具备村镇银行的雏形,并具有国际社会普遍提倡的普惠制金融的特点。

  弥勒县供销社创立的社员股金服务中心,资金主要面向本系统的化肥储备和农产品购销,尤其是在支持新企业和新产业上有较大突破。自1997年社员股金中心成立至今,累计放款总额达5.8亿元,其中用于系统内的放款金额占到了70%左右。这些资金的支持,不同程度地带动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社员股金服务中心的支持下,县供销社成立了红河州唯一的一家典当公司,组建了旅行社,成立了物业公司,为供销社发掘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对系统外的优良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如当地的大型综合市场的建设、奶牛饲养项目、乳业项目,都得到了供销社股金服务中心的全力支持。

  供销社成立的红河州振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不动产和动产等典当服务,四年来,以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进行典当融资。累计开展典当业务1790笔,滚动发放当金3.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406万元。

打造中国农村现代流通新平台

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 侯顺利

  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2003年9月在北京成立以来,就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对全国供销社系统50多万个经营网点进行改造、整合,重点在县城设立中心店和配送中心,并以经济区域辐射、带动县以下的农村供销社零售网点和社会各类商业企业入网加盟,形成城乡结合、上下贯通、合纵连横的连锁经营网络。一方面把质优价廉的日用消费品、农用生产资料送到消费者手中,另一方面把农村及各类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特色农副产品通过这一连锁经营网络配送出去,服务“三农”,助农增收。 

  目前,总公司的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进行融资,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进行增资扩股。去年得到国家开发银行3亿元的资金支持,今年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10亿元的授信额度。二是进行联合采购。发挥联盟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与工厂合作,进行“新合作”产品的贴牌生产,保证所有的产品货真价廉。三是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采用现代经营管理手段和派驻干部等方式对子公司的财物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统一的品牌宣传。

  今后,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将不断加强投资与融资的力度,努力打造供销社、农村金融、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五位一体的新局面。

努力发展农村金融合作

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  郭志江

  河北省供销社系统在农村金融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石家庄市的安全统筹公司开展了农业保险。安全统筹是按保险规则运作的行业互助统筹,同样具有理赔、管理和融资三大功能。保险业在国家监管下作为金融领域的一个分支而存在,做好行业自保工作对缓解供销合作社企业资金“瓶颈”意义重大。石家庄市社在做好系统内部相关统筹业务的同时,还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大宗农产品进行灾害统筹。借鉴商业保险开办农业保险的经验,制定了棉花、烟叶、中药材、养鱼种养殖等农险条款、厘定费率,先后试办了烟叶、中药材、内塘养鱼等种植、养殖农险业务。探索供销合作社服务农业产业化,提升供销合作社为“三农”服务的形象。唐山市供销社最近也引进了香港的资金,进行了一些农村金融的探索。

  在进行农村金融探索的同时,河北省供销社把主要的精力和关注点放在了发展农民联合组织的工作上。供销合作社具有经营性和组织性。供销社的未来,应该是两条线发展:一个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供销合作社企业集团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这是供销合作社的“硬实力”,是赢得市场“话语权”的根本;另一个是以组织和服务农民为主旨的服务体系,也就是“农合联”体系,这一体系是供销合作社争取职能、赢得社会地位,获取“软实力”的主要资本和载体。

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与供销社的机遇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与投资研究中心主任  何广文

  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颁布,放松放宽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管制,培育市场主体,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银监会开放市场准入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广阔的机遇。目前,我国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数量非常巨大,但真正离农民、中小企业近的不多。农村信用社作为目前面向农村服务的主要机构,存贷比很低,最高只有50%左右。农信社从农村吸收存款,却没有真正用到农村。

  新政的实施,使得城市金融资源进入农村,形成农村金融竞争机制,增加了农村金融的组织资源。新政以开放的姿态,迈出了农村金融市场真正开放的第一步,全方位给予了农村金融的机构的准入政策支持;新政从增量的角度改善布局和结构,增加小额贷款供给,满足低收入和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新政为现有农村金融的存量改革提供了思路,使民间资本正规化,存量得以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同时,也为区域性的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拓展了新的机遇。

  新政实施以来,已出现了良好的势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试点地区已建立了村镇银行13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6家。一些非试点地区也在积极探索成立贷款公司和民间资金互助社等非正规的金融组织。

  贷款公司主要分两类。一类由银行组建的全资子公司。一类是由私营企业和自然人成立的。这些贷款公司一般15%存入,30%-40%贷出,贷款的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

  农村资金互助社也有两种。一种是在银监会新框架下建立起的,可以吸收存款。另一种是农民自主建立的,不可以吸收存款,只能以股金的方式入资。

  银监会新政给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农村金融市场过分依赖银行业机构,而忽视已存在的农村金融供给创新机制的局面已经打破。投资与金融领域只要不出现大的萧条,金融业总是最好的行业。

发挥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的优势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表 卢晓东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以旗县为单位改革,县级是一级法人,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改造,乡镇一级没有法人所有权。目前,农村信用社服务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农信社服务对象涉及220万户农牧民,但只有不到8千的农村信贷员,每个信贷员要服务300至700户农牧民。第二,农信社贷款额度满足不了农牧民的生产需要。第三,农信社在农牧业信贷资金有所控制,农牧业贷款总额只占到存款额的30%-50%。目前农村吸收存款的金融企业很多,但发放贷款的就只有农信社一家,每年滚动的贷款资金达300-400亿元,周期长,风险大,但却没有相应的保险和补助等政策。

  在开展金融服务“三农”的道路上,农信社和供销社的合作空间范围很大,我们的合作愿望也很强烈: 第一,可以通过成立农业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供销社和农信社也可以共同参股,成立担保公司。如果有了农业信用担保公司,按照担保资金的10-20倍放大贷款额度,农信社可以采取较低的利率、较长的期限,都没有问题。第二,可以通过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合作。通过引导农民自办信用互助合作社(协会),农牧民自我管理,共同担保,向农信社交纳一定的担保资金,进行放大额度贷款。农信社可以降低成本、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对于规范的合作社,农信社可以联合供销社进行授信评级,直接发放信用贷款。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