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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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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10·2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17人死亡
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督查本周启动


  本报讯  当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07年11月上旬对重点地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此次督查时间为11月5日至10日,督查地区包括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七个省(区)。

  据了解,此次督查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国办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高温季节后复产验收工作情况;治理“三超一改”情况;开展氯酸钾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治理的情况,对违规使用氯酸钾企业的处罚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监管工作情况。

  督查还要检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秀山“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的情况。

  10月21日7时20分左右,重庆市秀山洪安居委会大纸厂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发生爆炸,3栋房屋被炸毁,目前,已造成17人死亡、2人失踪、4人重伤、11人轻伤。绝大部分伤亡人员与非法生产组织者是亲戚关系,部分伤亡人员是与非法生产组织者或参与者有亲属关系的未成年人。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委会要求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防爆炸事故发生。同时也要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力度。各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原料和产品的销售管理,堵塞非法生产和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的市场流通渠道,切实加强对氯酸钾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从源头上堵住非法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

  此次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随机抽查企业,检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治理的情况相结合的方法。  (综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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