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因为超定员生产而造成的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煤炭企业、煤炭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
通知中指出,从总体上看,定员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且有的省份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改进,使得定员管理工作能够积极推进,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有个别地区对煤矿劳动定员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就是没有严格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执行规定不严,甚至没有制定出台煤矿劳动定员的有关规定。这样就很容易导致有的企业忽视定员管理,为了利润总是盲目扩大生产,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监总局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提高认识:落实定员管理的重要性
通知中首先从认识入手,提出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劳动定员管理工作,充分认识煤矿控制井下作业人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从意识上提高认识,明白加强劳动定员管理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才能使管理不善的煤矿企业知道井下作业人员过多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纠正。要认真组织实施煤矿劳动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制定有关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同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煤矿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尽快组织煤矿企业合理确定井下定员。
严格规定 :细化管理进行完善
定员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入井人数,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从而进一步落实管理规定。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明确专人负责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科学测算、合理确定煤矿劳动定员,严格上报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核办法,装设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加强入井人员考勤,认真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对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矿井,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达不到劳动定员要求的矿井,必须压产减人。 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和要害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
加强监管:各级监管要落实
通知中进一步提出,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按照本地区煤矿劳动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尽快测算、确定劳动定员。 将煤矿劳动定员管理情况纳入到监管监察计划中。对煤矿建设项目劳动定员核定工作严格把关,提高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对超劳动定员或无劳动定员管理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