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0月下旬以来,烟花爆竹事故频繁发生,特别是近两周,频繁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带走了数十条人命。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遏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的紧急通知》,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再敲警钟。
据安监部门统计,自今年10月21日重庆市秀山县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以来,短短的40天内,湖南、重庆等9省(区、市)接连发生了12起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 造成86人死亡。仅11月份就接连发生3起重大事故、死亡35人。
原因剖析
生产企业严重违规
“一些地区对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面深度和广度不够,存在走过场现象。”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12月3日召开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说,“‘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问题十分突出,是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重要原因。”
孙华山分析指出,我国烟花爆竹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科技含量低,本质安全程度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有禁不止,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仍私自生产发生事故。停产企业发生事故,也反映出一些地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不实、不细,存在监管漏洞。一些地区“打非”工作不落实,非法生产现象屡禁不止。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共发生事故50起、死亡125人,分别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42.4%和52.5%。
另外,孙华山在会上说,第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时准入条件不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普遍薄弱,本质安全程度低;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对违规企业的处罚不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认真,责任追究不严格。也是烟花爆竹事故频发的原因。
断然措施
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孙华山在上述会议上表示,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地区要立即采取断然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立即部署再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治理“三超一改”和“三违”问题;进一步落实“打非”责任,保持高压势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使用氯酸钾行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继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研究制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实现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发展。
严惩违规
“地毯式”排查重点地区
为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孙华山警告说,将依法严惩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管理混乱、“三超一改”等严重问题的企业,一律暂扣许可证,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这段时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孙华山在会上要求各地区实行逐级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人,专盯死守,严防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事故上升的势头。对重点地区进行“地毯式”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基层监管
完善驻厂安监员制度
孙华山要求各地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地区要建立驻厂安监员制度,由县或乡(镇)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人员担任驻厂安监员,对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监管,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隐患、监督企业依法安全生产。 县、乡(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和驻厂安监员的业务培训要加强,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储运零售
合理布局 总体控制
在3日的视频会上,孙华山要求各地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审查经营企业的储存仓库和配送运输安全条件,严把准入关。对目前仍未按照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止经营活动。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重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安全监管,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仓库内储存烟花爆竹,严禁将A级产品储存在C级库房内,严禁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严禁超量存储,严禁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李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