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已经走过了起步期,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已与“三农”互为需求、密不可分。但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普遍存在机构萎缩、资金外流、贷款不足等服务不充分问题。如何改进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原因
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集中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机构减少。二是县域资金外流严重,贷款总量不足。三是信贷资金结构不合理,偏离了“三农”方向。四是品种单一且创新不够,无法满足“三农”多元化、精细化需求。
导致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主要原因:(一)商业性金融”嫌贫爱富“,淡出”三农“。商业性银行或保险公司追求低风险、高收益,而农业生产周期长,经常面临旱、涝、风、雹及病虫害等自然风险,而且丰产了也未必能丰收,长期以来始终未能走出高成本、低收益的困境,相对其他产业弱势明显。因而,出现了已经介入的正在退出,尚未介入的敬而远之的状况。
(二)合作性金融支持乏力,独木难撑”三农“。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规模、实力虽明显增强,但仍然存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不力、人员素质较差、资产质量较低、整体风险较高等问题,尚难独自担当起服务“三农”的重任。
(三)政策性金融基本缺位,难以惠泽“三农”。农发行作为县域内唯一的政策性银行,贷款局限于粮棉油收购、储运等。近年来,服务领域有所拓宽,但是商业化运作和大客户策略难以辐射到广大农户。农业保险,除了在个别地方试点或推出个别险种外,至今没有一家全国性机构成立。
对策及建议
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使农村金融真正成为“三农”生产、生活、发展的利器,关键在于完善体系、多方支持、互惠互利、和谐发展。
一、政策性金融应引导外部资金向农村流动。政策性金融要充分发挥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骨干作用,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围绕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好政策性金融服务。农发行应将现有的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范围扩大到农、林、牧、副、渔范围内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用途围绕农、林、牧、副、渔产品的种养、流通或加工转化,提供包括流动资金以及技术改造、仓储等农用设施建设和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所需的中长期信贷资金,以及为国家优先领域内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提供短期流动资金和中长期资金。通过对具有本地特色和具备竞争力优势产品的支持、对高新技术产品转化为主导产业的促进、对龙头企业的多样化服务,增强对其他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引导更多资金资源投入到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来。同时,在有效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农村政策性金融理应成为农业科技企业有力的信贷支持者,以推动农业科技向农业生产力的转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潜力的提高。
二、政府应合理分担商业性金融的风险和成本。“三农”经济必须由各级政府提供政策上的大力扶持,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合理分担商业性金融的经营风险和成本,以实现农村商业性金融与“三农”互动双赢的良性发展。
(一)是给予税收减免和优惠。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项目或农业贷款占比达到一定比例的,原则上实行普遍的免税政策或减税政策。特别对以服务“三农”为经营宗旨的农村信用社,要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
(二)是建立政策、风险、保险补偿机制。健全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通过建立中央、省级财政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对商业性金融的政策性金融业务提供财政贴息和其他补偿。建立财政资金配套机制,实现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互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扶助作用,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配置;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制定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开发农业贷款补偿保险品种,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减免涉农保险营业税等扶持政策。
三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担保公司。改革现行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由政府出资或多方筹资组建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引进境外涉农担保机构,鼓励组建民间出资的商业化担保公司和会员出资的会员制担保公司,大力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切实解决农户及农村个体私营经济融资担保难的瓶颈问题。
四是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级政府有责任把改善当地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逐步建立高效、有序的农村金融法治环境;尽快贯彻实施《物权法》,解决优先受偿权和抵押物在债务人违约后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优化农村金融司法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案件的立案率、结案率和执行率;建立包括定性和定量指标的农村金融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实时监测,科学评价,推动农村金融生态建设。
三、积极有效地化解农信社的历史包袱。化解历史包袱,实现轻装上阵,是农村信用社更好地发挥支农作用的前提条件,也是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瓶颈的重要途径。
国家应继续在财政贴补、资金注入、央行票据兑付、税收减免等方面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帮助农村信用社尽快消化历史包袱,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出台扶持政策,在目前财政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由人民银行提供长期无息再贷款,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营运资金,靠新增利润来逐年消化历史包袱;适当降低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加快推进农村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各级地方政府应制定相关配套扶持政策,采取强硬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坚决废止有关部门限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到农村信用社开户和存款等限制性、歧视性政策,允许各类涉农资金、社保资金、教育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等存入农村信用社;鼓励和引导有关部门将代收、代付业务委托农村信用社办理,并引导投资收益稳、风险小、效益好的优质项目优先在信用社贷款。
除了上述政策性支持以外,还应当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导向,限制县域资金外流。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应放缓基层营业网点的撤并步伐,积极研发符合农民需求的新产品,把农民的迫切需要转化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二是邮政储蓄要尽快形成"反哺归农"的机制。应增强对农村社区服务的功能,先扩大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的实施区域和发放额度,而后逐步推出新的贷款品种,把吸收的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当地农村。
作者单位:中央储备粮包头直属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