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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金融“试验田”结出“奇异果”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揭牌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相对控股 国际金融公司持股10% 力争三年上市
本报记者 刘小萃文/图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揭牌仪式上发表演讲。
  • 特写

  民营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并存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天津滨海新区内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2007年12月29日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下称“滨海农商行”)的揭牌仪式上,该行董事长齐逢昌向记者介绍说,滨海农商行是在原天津塘沽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大港农村合作银行和天津市汉沽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重组的基础上,引入新的外资金融机构及天津市和天津以外的浙江、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共15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

  该行注册资本20亿元,其中:国有企业占10%,外资占10%,股份合作制企业占12%,其余68%均为纯民营企业股本,是典型的以民营为主体,包括外资、股份合作和国有在内的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股权结构。其中天津农村合作银行以12%的股份成为滨海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并相对控股,国际金融公司持股10%。

  • 诞生背景

  滨海新区“先行先试”

  “我把天津滨海农商行的诞生背景总结为天时、地利、人和。”齐逢昌告诉记者。“天时,是中央对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支持,特别是银监会对改革的鼓励,给了农村金融改革‘前所未有’的良好政策环境。”

  “地利,是天津滨海新区的建设特别是“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让我们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拥有了其他地区金融机构没有的地域优势。”齐逢昌说,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并提出“在金融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于是天津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的试验田。

  “银监会、天津市政府的各级领导的支持就是最大的“人和”,没有他们的鼓励和支持,我们不会有这么大的勇气和毅力解决困难、努力探索,同时,众多的投资者积极参与到这次改革中来,这都是人和。”齐逢昌说。


  “奇异果”之奇异处——

干部无行政级别

  “我们滨海农商行的管理人员都没有行政级别,实行无行政级别化管理,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制度,所有人员的任免权完全交由董事会。”滨海农商行行长任有泉告诉记者,该行完全按照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的要求,实行组织机构扁平化、业务操作流程化管理模式。

  成立后的滨海农商行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各级机构之间有明确的风险控制目标和管理责任,采取逐级对下管理和逐级对上负责的管理方式。

  2007年12月5日,天津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滨海农商行实行干部无行政级别管理,同意滨海银行设党委,挂靠市委综合经济工委。该行董事长、监事长、经营班子完全依据《公司法》等法规设置,党的组织比照民营企业党组织的模式进行管理。这为滨海农商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和实行真正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做到了“神似”而非“形似”。

发起人买断不良贷款

  “滨海农商行组建中,采用了市场化方式,由所有发起人出资5亿元买断不良贷款,解决了滨海三区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沉重的历史包袱问题。”任有泉向记者解释说,该行所有发起人每出1元入股滨海农商行,就要同时再拿出0.25元购买不良贷款,共出资5亿元化解了大量历史包袱。

  数据显示,重组后滨海农商行的不良资产率降至6.8%,拨备覆盖率达到110%,资本充足率超过40%。

多种投资主体相结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滨海农商行的股本构成中既有国有资本,也有民营资本;既有内资,也有外资;既有实业企业,也有金融企业;既有本地企业,也有外埠企业,还有境外机构。

  这种多种投资主体相结合的所有制结构符合国务院在滨海新区鼓励创立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的有关文件精神,初步实现了滨海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商业化和市场化。

采取议标引进外资

  “我们在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时,与多家外资金融机构同时接触,采取议标方式,择优选定,维护了中方的合法权益。”齐逢昌告诉记者,通过多轮谈判,他们最终选择了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而国际金融公司对于滨海农商行免费提供各种培训、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滨海农商行是全国第一家引进外资作为发起人的银行,引进境外投资者,有助于滨海银行引入国外银行在风险管理、经营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并可有效地改善滨海银行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权信托”处置老股权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重组中,分散的老股权处置是一大难题。齐逢昌说,3家金融机构原有8000多位自然人股东,在重组中,老股东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退出或保留股权,最后保留的1000多位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全部通过北方国际信托公司委托持股,既解决了股权过于分散的问题,也保护了老股东的权益,便于决策又防止了内部人控制。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滨海农商行的揭牌仪式上说,滨海农商行用市场化手段妥善解决历史包袱,以股权信托方式顺利实现新旧股权过渡,这对于我国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具有积极意义。

  记者了解到,滨海农商行总股本中191039万元为新募集股份,占总股本的95.52%;其余的8961万元,占总股本的4.48%,均为三家金融机构原股东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与新发起人相同的条件转换成的滨海农商行股份,并全部通过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持有,以该信托公司的名义登记为滨海银行的发起人(股东)。

严控关联贷款:发起人不得贷款

  “关联贷款对于民营银行来说,总是一个无法绕开的话题。城商行已成为中国目前发生关联贷款问题最为严重的一类银行。有一部分民营资本入股城商行的动机就是套取关联贷款,把银行变成‘提款机’。”齐逢昌如是说。

  针对这一问题,滨海农商行对发起人设定了不得在新银行取得贷款的限制条件,有效控制了关联风险。齐逢昌告诉记者,滨海农商行规定3年内股东不能在本行取得贷款,3年后,关联贷款必须逐笔通过董事会及其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核,且不得发放信用贷款,发放其它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它借款人。

  齐逢昌说,“如果企业在塘沽农合行、大港农合行和汉沽信用联社已经有贷款,又愿意投资,在投资之前必须做出书面保证,保证贷款到期就还本付息,不能延期,我们才吸收他做投资人。在这种承诺没有到期之前,他可以入股,但是不能作为董事会候选人,这样就防御了风险,特别是防止关联交易的出现。”

吸纳外省企业入股

  “我们突破了地域限制,适度地吸纳北京、浙江一些外省企业入股,既拓宽了资本来源渠道,又引进了发达地区投资和公司治理的先进理念。”滨海农商行行长任有泉说,相对于当地民营企业,北京、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在投资理念、管理水平、资金实力等方面较为先进,这些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在投资理念和实力上普遍优于天津本市民营企业,它们的入股将有助于滨海农商行长远的经营和发展,有利于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加股权的相对稳定性。

  “滨海农商行的外地企业的股份占到总股本的35.5%”齐逢昌告诉记者。

力争三年上市

  “滨海农商行力争三年上市。”在揭牌仪式上,齐逢昌面对媒体的提问,表现出了滨海农商行力争三年上市的信心和决心。齐逢昌告诉记者,滨海农商行筹建工作不仅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还严格按照国家对上市公司的规定,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全程监控服务,就是为了防止将来上市再走“回头路”。

  滨海农商行已经为实现上市目标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立足滨海、面向全市、辐射中西部地区”:一年内将在滨海新区增设8家支行,在天津市内六区开设2家支行;三年之内,争取在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山东、河北等地开设20家左右的分支机构。除此之外,还要选择中西部地区在县设立滨海农商行分支机构,选择农业省设立滨海农商行分支机构,把东部地区的钱,拿到中西部地区去用,以形成滨海农商行的经营特色,通过树立品牌形象和不断扩大经营范围,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为今后滨海农商行上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齐逢昌介绍说,滨海农商行在重组中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规定设置董事会组成,设有10名董事、5名独立董事,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的设计也是按照上市银行的标准,他说“条件成熟了,肯定会上市,应该在三年左右”。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权设置情况

  1、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持股12%

  2、 国际金融公司持股10%

  3、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公司    持股10%

  4、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

  5、 纵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6、 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股7.5%

  7、 天津市津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7.5%

  8、 天津万顺置业有限公司持股7.5%

  9、 天津宁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

  10、 浙江天圣控股集团公司持股5.5%

  11、 浙江凌达实业公司持股5.5%

  12、 裕隆控股集团公司持股4.5%

  13、 天津龙鹏焊接材料厂持股1.25%

  14、 天津大维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

  15、 天津金巨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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