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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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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门春耕旺季加强化肥价格监管


  连日来,湖北天门市物价局价格控管专班工作人员逐一走访了本市化肥生产企业及10家化肥经营大户,向他们宣传国家发改委和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化肥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

  春节前夕,天门市物价局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为加强化肥价格监管,对化肥出厂价格的分工管理权限作进一步的明确:重申化肥出厂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对国家和湖北省未纳入价格管理范围的复混肥料(复合肥)等肥种,按规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严格控制化肥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

  接到通知后,天门市物价局迅速成立了价格控管专班,向有关企业和经营大户宣传政策,下发了关于加强化肥价格控管的通知,并确定了本市化肥控管办法,规定福临公司生产的过磷酸钙的出厂价由该市物价局统一管理,所有化肥经营环节差率为:批发环节进销差率为3%,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为4%。此外,该局还将组织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化肥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                          (陈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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