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村镇银行的兴建和发展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加快村镇银行的兴建与发展?”在“村镇银行兴建与发展”圆桌会议上,这些问题成为与会者最为关心的话题。
3月15日,由中国村镇银行论坛组委会主办、中融网和中华合作时报社协办的“村镇银行兴建与发展”圆桌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农村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各地中小金融机构和企业会聚一堂,就村镇银行的兴建与发展的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秦池江——
中国缺少小银行
“不缺大银行,缺少小银行;不缺吸收存款的银行,缺少提供有效贷款的银行;不缺证券投资者,缺少创业投资家;不缺城市市场保险,缺少农村市场保险。”秦池江说,总体来看,中国金融市场外汇过剩内资有余,融资结构失衡,市场功能发育滞后,金融资源利用效率过低。
村镇银行要大胆实验
秦池江表示,目前村镇银行面临着一些难题,主要有:对外公信度欠缺,经营盈利空间小,投资者分红压力大,系统结算渠道不畅,信用环境安全性不高,员工服务适应力不强,风险监管难度大。
针对这些难题,秦池江认为村镇银行要敢于进行大胆地创新实验,可以与农村物流系统配合,比如吉林磐石融丰村镇银行与当地农资公司合作放贷;还可以与当地发展出口产业相配合,比如湖北恩施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充分利用当地出口优势发展业务。
与此相类似的是,村镇银行还可以与农业科技系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农业保险、农村产业调整相互紧密配合,寻找发展路径。
总之,村镇银行要紧紧把握住“金融与经济”充分结合的原则,才能把根深深扎入县域金融,赢得发展空间。
秦池江用36个字总结了对村镇银行的六点建议:低门槛、严监管;稳步走、重特色;小平台、大市场;广协作、求共赢;勇创新、强功能;以稳健、创品牌。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黄光伟——
多层次的实践与探索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董事长黄光伟介绍说,他们与资金互助社开展了合作,一是参股资金互助社,二是批发资金给互助社。通过参股资金互助社,该行将零售业务进行批量经营,降低了管理成本,目前他们已经与仪陇县13个资金互助社合作,累计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00余万元,单笔贷款几千元不等,共200余农户从中受益。
“三位一体”运作也是仪陇村镇银行探索的一种方式,首先,他们与南充商业银行、仪陇贷款公司共同提供大额、中长期信贷资金,解决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无法单独满足农产品收购企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比如三家金融机构为共同为金乐福食品公司提供60万元信贷资金;其次,这三家金融机构为同一产业链上不同主体提供信贷支持,由南充商业银行为农产品收购企业提供融资,在农产品收购企业担保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为生产性企业、专业户、种养大户及农资供给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比如,由南充商业银行对苏隆茧丝绸公司提供135万元贷款,在该公司的担保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为养蚕户建共育室提供贷款,有效支持了当地蚕桑业发展。
仪陇村镇银行同时还加强“银政合作”,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广“企业+农户”、“农业+协会+农户”等信贷模式;建立业务联络员联保制度,探索有效抵押品替代机制;引进农业保险,降低、分担信贷风险。
甘肃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董事长郭泉——
期盼政策支持
金桥村镇银行所在的地区是欠发达地区,经济相对落后,传统农业占主导地位。在发展中遇到了很多困难,表现在组织资金难、风险控制难、成本控制难、外部发展环境改善难等多个方面,因此该行董事长郭泉在会上呼吁,决策层对村镇银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村镇银行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
一是期盼在货币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建议对村镇银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尽快核准村镇银行在人行开户的资格,疏通结算渠道。
二是期盼在财税政策上予以扶持:应对村镇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对发放农业贷款和贷款对象提供财政贴息。三是期盼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宏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引导和宣传,加强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记者视点
企业难牵银行之手
本次圆桌会议上,来自银行和企业的代表都很多,然而企业代表数量却明显多于银行,而且对于兴建村镇银行,这些企业在会场内外都表现出了强烈愿望,他们积极主动地与所有参会代表交换名片,大量发送自己企业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会上与会下的时间表达组建村镇银行的意愿。除此之外,参会代表中还有一些受企业之托寻找合作银行的机构代表,他们也在会场内外不遗余力地扮演着“红娘”的角色,帮助企业寻找合作者。
与这些企业的热情相比,数量并不占多数的银行却显得非常谨慎和低调,他们更像是会议的旁听者,很少发言,也很少会主动地推销自己,大多时候都是认真地聆听与记录。
对于这一现象,来自西南财经大学的徐希龄副教授给出了答案:“大家都知道,组建村镇银行的政策是‘低门槛,严监管’,可实际上,这个门槛对于银行很低,对于企业却很高。”徐希龄解释说,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很多社会资本都找不到愿意与之合作的银行。国家政策要求,办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作为发起人,而且这家银行必须占股20%,而大多数银行都认为与其花费如此大的精力和成本去办村镇银行,还不如在当地设立一家分支机构,成本和风险要低得多,管理也方便得多。这就造成相当多的企业成了一厢情愿的“痴心汉”,有强烈的愿望兴办村镇银行,可就是找不到愿意与之“牵手”的银行,这也严重阻碍了村镇银行组建和发展的速度。
因此,“组建村镇银行是否一定要由银行作为发起人?”也成为本次会议上各界争论的一个焦点话题。而去年10月,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在宣布“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试点范围”时曾表示:在试点中应不断创新探索,其中包括“设立村镇银行是否必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发起人,控股比例不低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