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砖混结构:发生事故213起,占事故起数的24.8%;死亡23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3.12%。
(2)混凝土结构:发生事故442起,占事故起数的51.46%;死亡522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1.58%。
(3)钢结构:发生事故38起,占事故起数的4.42%;死亡50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94%。
(4)砖木结构:发生事故1起,占事故起数的0.12%;死亡1人。
(5)钢、混结构:发生事故45起,占事故起数的5.24%;死亡5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04%。
(6)其他:发生事故120起,占事故起数的13.97%;死亡154人。
2007年不同工程结构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图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