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准备:发生事故20起,占事故起数的2.33%;死亡26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57%。
(2)基础施工:发生事故137起,占事故起数的15.95%;死亡161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5.91%。
(3)主体结构:发生事故414起,占事故起数的48.2%;死亡50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9.9%。
(4)装饰装修:发生事故264起,占事故起数的30.73%;死亡28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7.96%。
(5)拆除阶段:发生事故24起,占事故起数的2.79%;死亡37人,占死亡总人数的3.66%。。
分析显示,在工程的基础施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这三个阶段发生事故的几率比较大,而施工准备和拆除阶段则不容易发生事故。也就是说,在基础施工、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的工程中,由于工人的工作量比较大,而且属于工程中期,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主体结构施工期,有些建筑结构还没有形成,工人作业大部分在脚手架、塔吊、模板以及没有建好墙体的建筑里施工,容易引发事故。
2007年不同工程进度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图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