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发挥供销社流通优势,帮助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浙江省供销社近日制定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加快培育农产品现代营销主体。扶持发展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依托社属教育资源,加快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鼓励系统连锁经营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重点加强市场信息系统、质量检测系统、电子结算系统及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加工、储藏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档次和流通效率;创新市场交易方式,推进市场与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对接,引导市场参与地方政府“农改超”、“农加超”工程,探索代理制、拍卖、网上交易等现代交易手段。三是着力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围绕本省主导、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基地建设,将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作为系统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加强与龙头市场、核心市场的对接,促进主产区农产品的对外流通。四是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推广“市场+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浙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