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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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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农信社网点陆续恢复营业

蒲天国

  在银监会和四川银监局的关心指导下,四川省联社党委在紧急党委会上确定了“一手抓抗震救灾稳定队伍,一手抓恢复营业帮助农民”的指导方针,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抗震救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工作重心转移 营业迅速恢复

  5月13日,省联社党委奔赴现场摸清灾情后,再次召开党委会,大家一致认为,农村信用社自身受灾虽然惨重,但是最难的还是广大农民。因此,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的重心必须从自救转移到恢复营业、帮助农民上来。

  省联社召开了全省农村信用社抗震救灾视频工作会议,对全省恢复营业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下发了《关于灾区农村信用社恢复营业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通知》中提出了恢复营业的六种方式:对经鉴定为安全的营业办公用房,立即恢复营业;对经鉴定为危房的营业办公用房,能够租房的采取租用营业用房的方式恢复营业;无租房条件的采取搭建帐篷营业;采用流动服务的方式恢复营业;也可安排就近的营业网点合并营业;在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置服务点营业。

  除此之外,对恢复营业网点均设立正常业务办理区域和咨询区域,正常业务办理区域受理手续齐全客户的业务申请,咨询区域受理手续不全客户及其亲属办理挂失等业务;对营业时间做出了规定,有固定营业用房的按照正常的营业时间营业,搭建帐篷营业的原则上每日营业时间不得少于5个小时,并将临时营业的时间规定对外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网点开设了抗震救灾专门窗口。

  截至5月22日,汶川、北川、青川等重灾区已恢复营业网点2604个,其余259个网点也将在近期内全面恢复营业。

  启动救灾专项贷款

  为尽快帮助灾区人民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生活和中小企业恢复生产,省联社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支持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抗震救灾专项贷款管理办法》,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重点发放生活费垫资贷款、灾民恢复生产经营贷款、灾民重建家园贷款、企(事)业单位恢复生产经营贷款、基础设施贷款等救灾专项贷款,努力满足灾区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对因灾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农户和企业,主动延长贷款期限。对有信贷资金需求的,继续给予贷款支持。对受灾农户的生产生活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一律不得上浮;对受灾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在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下浮10%至20%。对个人或企业汇划抗震救灾捐赠款项的,一律免收所有费用。灾后10日内,全省已发放9.5亿元救灾专项贷款,有力地支持了灾区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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