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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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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近期不会调整出口退税政策


  本报讯   近期,坊间盛传国家将对纺企出台扶持政策,其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出口退税回调2%—4%。但据来自商务部的消息显示,部分外贸企业对出口退税回调的期望近期可能落空。

  日前,商务部财务司司长李荣灿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会员大会上表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将保持出口退税政策的相对稳定,近期不会有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台。

  据了解,自去年7月,我国对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包括取消553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李荣灿称,上述政策出台导致了企业出口利润下降约2.01%,因此近期出口退税政策不会作大面积的调整。相反,劳动密集型企业还可能提高一些比例。这对当下部分依靠出口退税来维持微利的外贸企业犹如“当头棒喝”,纺企就是其中之一。

  李荣灿透露,商务部未来工作重点将适当把握人民币升值幅度和预期,加大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入的监管,抓紧出台对出口预收货款结汇和延迟付汇实行规模控制的措施,扩大进口并出台鼓励进口目录。

  对此,VIGOSS 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毅雄认为,对外贸企业影响有限。“一般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单笔货品的预收款并不会太大,像纺织服装的预付比例基本上是固定的,即使措施出台也应该在控制规模之内。”

  (张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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