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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0年瓦斯事故起数必须再降20%
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部署今后三年工作

  7月8日至9日,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会议主要总结交流了煤矿瓦斯治理经验,研究部署“十一五”后三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到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要比2007年再下降20%”的目标。

  现状——有成绩,也有不足

  目前我国治理瓦斯取得了效果。据统计,目前全国所有高瓦斯矿井和92.5%的低瓦斯矿已安装了监测监控系统。2007年全国瓦斯抽采量达44亿立方米。2006年、2007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下降17%和25%。今年上半年,全国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和48.3%,其中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3.9%和56.3%,没有发生特大事故。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05年的3.08下降到2007年的1.485,今年1月至6月又降到1.05。

  但是,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瓦斯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说,目前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特大瓦斯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07年全国煤矿共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22起、死亡460人,分别占煤矿同等级事故的78.6%和80.3%。今年上半年,发生瓦斯事故81起,死亡294人,分别占煤矿事故的9.6%和22.5%。

  二是“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瓦斯隐患仍然相当严重。一些煤矿企业“一通三防”欠账尚未全部补还。特别是一些小煤矿,通风系统不可靠,通风安全没保证。

  三是监测监控和现场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一些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一些小煤矿虽然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但有的形同虚设。一些煤矿“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一些小煤矿,井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工人未经培训就下井,现场管理混乱,“三违”现象随时随处可见。 

  四是抽采抽放仍有较大差距。国有重点煤矿的348处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目前大多数没能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多数地方的高瓦斯和突出小煤矿尚未开展瓦斯抽采工作。国家扶持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相关政策,在一些地方尚未全部落实。 

  此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也存在着一些差距。

  目标——“十六字”体系

  据悉,下一步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思路和要求是:以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抓住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到2010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要比2007年再下降20%。 

  王君在会上指出,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加强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始终抓好大型煤矿、重点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理清工作思路,抓紧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投入力度,加快矿井通风、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系统的配套完善和升级改造。提高企业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部门的地位,增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的权威性。重点煤矿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联合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做好科研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先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瓦斯治理利用方面走在全行业的前列。  小煤矿方面,要巩固小煤矿整顿关闭成果。目前小煤矿仍然是煤矿安全的“重灾区”。只有继续深化对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加强对小煤矿的监督管理,才能保障小煤矿的安全。按照“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关闭计划的进程,2010年全国小煤矿数量将控制在1万处之内,产量控制在7亿吨。小煤矿可通过资源整合提高产量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国有煤矿也可通过兼并、收购、控股、托管等形式,对小煤矿进行改造,通过改造提升小煤矿管理水平。

  此外,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工作,还需要依靠技术进步,落实经济政策。同时还要把瓦斯治理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务求在治理瓦斯隐患、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上见实效。要对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包括思想认识、机构队伍、规章制度、安全投入、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项目、资金、责任、进度“四落实”;限于客观因素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监控措施,严密防范瓦斯事故。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煤矿瓦斯灾害等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推动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李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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