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消防宣传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新修订的消防法也已经公布,新的消防法对我们的消防工作会带来怎样的积极效应呢?
修订后的消防法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消防法相比,修订后的消防法在体例上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消防局等部门解释说,此次修订的《消防法》确定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的消防工作新原则。
从“防火安全责任制”到“消防安全责任制”
回顾今年发生的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有以下几起:2月15日1时50分, 浙江金华市义乌市义亭镇成帅酒店发生火灾,大火于2时50分被扑灭,共抢救出23人,其中11人死亡、4人受伤。该酒店为砖混结构,4层半,位于重阳路60号。
2月27日4时,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南方金属公司厂房一楼的龙飞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废品收购站仓库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3人轻伤。
9月21日0时46分, 广东深圳市龙岗街道深惠路立交桥旁的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4人死亡,80多人受伤。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新的《消防法》改革和完善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职能,明确了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规定;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加大消防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总体而言,新修订的消防法加强了农村消防工作、完善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制、完善了政府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了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
新修订的《消防法》第一次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写入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这次消防法修订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进一步强化各个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新修订的消防法主要从四个层面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一是强化了政府的领导责任;二是强化了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强化了单位的管理责任;四是强化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从“防火安全责任制”到“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转变,是一个新的亮点。
各级政府要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在今年的冰雪灾害和汶川大地震中,我们的应急救援和消防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修订的消防法吸取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增加相关规定成为新看点。
新修订的消防法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在总则第一条就增加了“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内容,确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彰显出应急救援、拯救生命成为消防队伍的法定职责。
同时,新修订的消防法对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维护保养装备器材,做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执勤各项工作,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增加“监督检查”内容
新修订的消防法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它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改革了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取消了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行政许可;加强了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
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新修订的消防法在“监督检查”一章,明确了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监督检查;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消防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同时,新的消防法加大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调整了处罚种类,规定了罚款数额,对一些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前10个月火灾死亡1123人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通报了1至10月全国火灾统计情况。据通报,今年1至10月全国因火灾死亡1123人,直接财产损失12.5亿元。据统计,全国共发生火灾11万起,死亡1123人,受伤582人,直接财产损失12.5亿元,
总体而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起数下降两成。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娱乐场所、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共发生火灾1.3万起,死亡188人,受伤149人。在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中死亡的188人中,82%是由于吸入室内装饰材料燃烧释放的有毒烟气中毒窒息而死亡。
个体私营企业火灾起数和伤亡人数下降,国有集体企业火灾亡人和损失增加。企业共发生火灾5209起,死亡98人,受伤83人。其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共发生火灾4457起;国有集体企业发生火灾674起,损失上升60.9%。
农村火灾亡人由升转降、起数和伤人减少,城市火灾亡人持平。1至10月份,全国城市共发生火灾4.2万起,死亡340人,受伤272人;农村发生火灾3.3万起,死亡449人,受伤125人。
住宅火灾亡人占较大比重,且多系弱势群体用电用火不慎、吸烟、玩火等人为因素引起。住宅火灾中的死亡人员有63.3%为未成年人、老年人及病残人员等弱势群体。
亡人火灾多发生在深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夜间火灾亡人尤为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夜间22时至6时发生的火灾虽然只占此类场所火灾总数的27.4%,但死亡人数占79.8%。
电气、用火不慎、玩火、吸烟等引发的火灾占较大比重。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电气引起火灾最多;其次是用火不慎,共25129起;除这两种主要原因外,玩火、吸烟、生产作业不慎、自燃、雷击、静电及其他原因占15.2%,原因不明及正在调查的占9.2%。780起亡人火灾中,电气引起的197起,用火不慎引起231起,吸烟引起122起,玩火引起37起,这四种原因合计占总数的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