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农村金融分论坛上,山东银监局局长周忠明就农村信用社要合作制还是股份制、要法人治理还是行政管理、要被动的垄断还是要充分的竞争、要真改革还是要假改革等方面发表了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路径选择的看法。
应逐步转向股份制
合作制还是股份制的问题是多年来一直存有争论的问题。周忠明认为,目前农信社是一种由政府承担责任的准国有制,他说:“因为农信社虽然名义上是合作制,但只是名义上为社员所有,实际上是一种产权不清晰的准国有制。”
因此,周忠明表示,从农信社的性质来讲,只有走股份制这条路才能获得发展,这主要是因为经过多少年来的实践,股份制相对来说比较成熟一点。“对县级农村信用社而言,实际上它向股份制过渡比退回合作制可能更有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今年年初,银监会在向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出了农村信用社逐步向股份制过渡,也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他说。
同时,周忠明也表示农信社向股份制的过渡具有渐进性,不可能一蹴而就,他说:“原因在于各个地方的条件不一样,取决于是不是有成熟的股东,是不是信用社的现有经营状况能够吸引投资者。所以这些问题还有待于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地加以解决,对于发达地区来说,就投资者来说,可能相对容易一点,股东的素质也高一点,股东参与管理的水平也高一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步伐快一点;但是对于欠发达地区,对于一些市场条件比较差的地区,现有的 ‘伪合作制’很可能还要维持相当一段时间。可以逐步地在经济发展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再向股份制过渡,所以这个过程可能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
强化法人治理
由于农信社的产权不清晰,其管理主要还是通过省联社的行政管理来实现,周忠明认为这种管理目前是必要的,因为农信社自身的机制不得不靠外部的管制来保证它的健康稳定进行,以防止农信社在自我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发生风险,但这种行政管理是低效的,代价也非常高,会影响经营者自身的发展和管理能力的提高。
“应该逐步强化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推行改革发展很重要的是要通过股份制改革建立一套自我制约机制,这样用法人治理来逐步地取代行政管理。当然这个过程的困难也很多,一方面股份制改革本身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使实现了股份制改革,但股东是不是能尽职、是不是能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还要经过艰难地探索,而并不是表面上的产权形式改变以后一切就能一蹴而就。即使是现在已经实现了股份制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比如目前发展很好的农村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也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所以要积极地推动强化法人治理的进程。” 周忠明说。
被动的垄断应改变
由于我国的农业生产、农村的经济活动都是在以小农经济模式为主的体系下进行的,这种小农生产方式导致了农村市场、特别是农村金融市场存在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市场进行营销和管理时处于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状态,需要大量的成本来收集、整理、鉴别信息。因此,不少金融机构陆续退出了农村市场,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则被动地成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垄断者。
对此,周忠明表示,由这种被动的垄断造成的农村金融市场必然缺乏竞争,而缺乏竞争带来的结果必然是农村金融的效率相对低下,金融服务不足,所以就产生了社会上广泛关注的农村贷款难等问题。就该问题的解决方法,周忠明说:“在农村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很重要,当然,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可以考虑从几个方面来引入:第一,在机构的准入方面,银监会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引入新的农村金融机构很重要的作用是针对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从而带来高风险的情况,来采取针对性的营销和管理模式,通过竞争促进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
“第二,更重要的是改革农村的土地制度,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国际上最重要的经验就是将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土地作为抵押,十七届三中全会在这个方面对农民建设用地有了一些突破,我们还要积极地探索农村宅基地在已经可以流转的前提下实现抵押价格的可行性。”
一些专家担心,如果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以后则可能会出现农民失地、失房的问题。周忠明表示:类似的担心在90年代后期的城市住房改革、开办居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时候也出现过,应该采取积极态度,研究如何把这种风险降到最低,他说:“我们能不能够通过更长的贷款期限,通过更宽松的赎回期限,通过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问题,对于特别的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进行解决,而不是把农村这么大一块市场赶到市场之外。对农村抵押担保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能迈出可喜的一步,农村的住宅市场将会迎来一个非常灿烂的春天。”
要真改革,不要假改革
“目前有些地区出现了假改革的现象,” 周忠明举例说,一些地方政府阻挠农信社增资扩股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甚至指定股东入股农信社,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政干预通过参股合法化,将准国有的农信社转化为地方政府投资和控制的国有银行。
最后,周忠明总结说:“真正的改革,就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真正能够使农村信用社建立自我制约、自我发展的一种机制、从而提高竞争能力。”因此他提出在今后的改革中,应当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道路,避免重走“假改革”带来的曲折,避免农村金融改革走入误区,“相信只要坚持按照股份制、银行化,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水平,一定能够在农村金融市场创造出一番全新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