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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中国首家“地票”交易开锣

  据新华网 中国首家“农村土地交易所”12月4日在重庆正式挂牌成立。此举旨在实现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在土地流转中促进农民增收,并严格保护耕地。

  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主要从事“地票”交易。所谓“地票”,指包括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指标。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认为,在目前城市地价、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化方兴未艾,而耕地面积减少过快引发粮食和农业安全担忧等背景下,土地交易所一方面利用高涨的城市化需求为新农村建设筹措资本,另一方面经由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增加城市化供地规模。

  据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介绍,目前重庆农村人均生活用地250平方米以上,城市人均用地只有80多平方米,一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就可节约170平方米左右建设用地。重庆现有农村户籍人口2300万,如果有1000万转移进入城镇,就可节约17亿平方米建设用地,等于增加250多万亩耕地。(李志晖 徐旭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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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农民日报》   农业部于近日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正确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并逐步扩展,近几年呈加快趋势。据初步统计,到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已超过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8.7%。从总体上看,流转是平稳健康的。但随着流转规模扩大、速度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多元化,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防止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受到损害,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稳健康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事关广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工作中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流转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才有可能充分行使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利,从根本上消除流转的后顾之忧。同样,也只有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符合农民意愿、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和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才能进一步巩固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把二者很好地统一起来,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一个途径,但绝不是唯一途径。在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基本国情下,将农户组织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特别是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更为现实。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最重要的是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

  三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流转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要明确流转的主体是农户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土地是否流转和以什么方式流转,都应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自己作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市场的监管者。没有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市场最终只能是无序和混乱的,而政府干预过度,只能扭曲市场。要防止和纠正采取下指标、定任务的方式强行要求乡村组织流转农户承包地的做法。当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放任自流、疏于管理,也是不正确的。应当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

  四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流转中国家、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依法进行,统筹协调国家粮食安全利益、承包者权益和经营者收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鼓励和支持流转土地发展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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