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电监会发布2008年供电监管报告,指出从5月至10月,电力监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报装接电等方面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对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三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的报告表明,供电质量有所提高,但部分企业仍然存在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检查发现,在供电服务方面,停、限电行为较为规范。大部分供电企业采用各种综合手段,提高了连续供电能力。对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基本能够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提前公告停、限电信息,并通知重要用户。对因电网发生故障或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限电的,能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在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基本能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报告也显示,目前部分供电企业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供电企业配网薄弱,运行不稳定,影响供电质量;有的供电企业实施停、限电未按规定提前公告,故障抢修不及时。
检查发现,供电质量方面问题50例,占问题总数的41.0%;涉及受检供电企业46家,占受检供电企业的21.8%。主要表现在部分地区电网结构不合理,运行不够稳定;部分地区未装设电压监测仪或装设数量不足,电压监测点设置不合理、统计不规范等。
为此,电监会要求,供电企业要把资金投入与加强管理并举,提高供电质量,包括加大电网投入,积极推行停电计划预排、零点检修、综合检修和带电作业,严格控制停电次数;科学设置电压监测点等。
(大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