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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发展需要专业指导
——访全国政协委员王海波
本报记者 王 琥

  作为河北省农业科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王海波在长期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与“三农”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是在2003年全国政协第十届会议上当选为政协委员的,每年提交的提案都会涉及‘三农’的话题。”王海波告诉记者,自己现在最关注的是合作经济发展,因此这次专门提交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并加强指导和支持》的提案。

  王海波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近两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继而推动了“三农”事业的发展,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还处于初期阶段,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地区之间、产业之间发展水平不平衡,成员覆盖面不够广,带动农户的能力比较弱,内部规范化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而政府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措施滞后,某些环节上衔接不紧密。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全国新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平均每个合作社登记的成员仅有13人,其成员数少,内部管理不规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不到位,扶持力度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中的业务范围控制过严,有些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登记软件系统存在缺陷,收费高且标准不一,表现为合作社办理税务两证(国税和地税)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困难,主要原因是基层登记软件系统中没有独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序列。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王海波建议,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制度,加快登记进度,提高登记工作质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收费监控机制,规范税务、质监、环保等部门收费行为,并制订优惠的收费标准;尽快完善出台国家政策性信贷支持政策和具体的实施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方面的政策保障与支持;抓典型、树样板、做示范,总结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规模,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和合力作用;由政府牵头,加强以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会计人员为重点的人才培训,着力提升其与岗位相适应的素质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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