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 产品质量安全投诉比例大
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8477件。按投诉性质分:质量问题占59.9%,营销合同问题占8.4%,价格问题占5.9%,计量问题占2.0%,安全问题占1.9%,广告问题占1.7%,假冒问题占1.7%,虚假品质表示占1.4%
投诉问题按类别分:百货类占30.4%,家用电子电器类占25.6%,服务类占25.3%,房屋及装修建材类占6.1 %,家用机械类占5.3 %,农用生产资料类占2.6%,其他类占4.8%。
2008年,消费者对商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房屋装修建材和汽车等方面。食品质量安全是关键,除了“三聚氰胺”奶粉,还包括食品过期等问题。装修建材的质量投诉上升,体现在质量参差不齐,质次价高,装修公司装修质量没有保障。汽车投诉增长,标准检测维权难。
76.4% 个体户是食品案件违法主体
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8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2008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76486件,其中酒类产品的案件最多,占到总量的10.83%,其次分别是饮品类、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肉类等。从食品案件违法主体看,个体工商户的案件占的比重最大,占到总量的76.4%。
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给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危害。大到房产汽车,小到小物件小家电,我国产品的质量安全虽比往年有所好转,但始终不能达到让消费者百分百放心。
假
在“家电下乡”进程中,一些翻新的“二手货”开始出来害人。日前,中消协有关人士说,农村用户要谨防翻新家电。翻新家电即把废旧家电换上新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是彻头彻尾的假货。由于翻新家电部件来源复杂,装配过程缺乏技术保障,其质量性能极不稳定,特别是存在引发火灾、致人死伤等安全隐患。翻新家电难以进入正规的销售渠道,在城市中基本没有销路,大部分被销往消费能力相对较低、销售渠道不规范、消费者防范意识较差的农村市场。
冒
“山寨”电器产品层出不穷,但是,其“价格低廉”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种种安全隐患,并涉嫌对品牌产品侵权,危害着消费者和名牌产品企业利益。许多消费者只看名字像却不仔细辨认,还以为自己买的是品牌家电。“山寨”小家电等涉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产品,在安全性能、售后服务上都存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受害的是消费者自身。
伪
据《京华时报》报道,中消协日前发出消费提示,称奶精、鸡精、牛肉精等产品的说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利,消费者选择时要看清成分配方表,因为有些产品可能含有化学合成物。中消协表示,根据调查,奶精实际上也不含奶,而是以精炼氢化植物油和多种食品辅料为原料,经加工而成。
劣
近来,有关手机爆炸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有人因此丧生,原因就是因为电池不合格。劣质电池在高温下热量提升,容易爆炸。据悉,手机电池的容量一般为1000毫安/小时或1000mAh两种。有的劣质电池根本没有容量标识,有标识也字迹不清。这种手机电池内部可能没有保护电路,容易变形、漏液,甚至爆炸。
日前,广州另一限价房楼盘龙光峰景华庭遭遇拒收的尴尬。原因是业主发现此楼盘的质量问题多,该楼盘存在漏水、起鼓、墙面开裂等等质量问题,其中漏水问题最为严重。
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平网、立网和密目式安全立网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6%。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个别产品耐冲击性能不合格,阻燃性能不合格,达不到保护人身安全的目的。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对广州等地区的200多个工程中使用的产品进行了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共抽取了1049批次样品,发现161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结果显示,钢材、防水涂料、固定式插座和开关等材料的质量问题较多。插座中绝缘材料的耐热性能是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该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在一定的使用条件下,可能产生热变形过度,危及安全甚至引发火灾。
3月13日,辽宁沈阳市消协公布了沈阳市在销的20个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其中有10个节能灯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占了五成;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初始光效、预防触电、功率因数等方面。而其中预防触电是对节能灯产品规定的安全要求项目,就有4个样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占20%。
总之,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李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