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线电缆作为电力传输的主要载体,广泛应用于电器装备、照明线路、家用电器等方面。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四川、广东、河南、山东、重庆15个省、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7%。
抽查发现,企业生产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下面几个方面:一是产品绝缘或护套失重项目不合格。失重量是电缆产品绝缘和护套在产品长期运行时的热态稳定性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失重量指标不合格,绝缘和护套易老化变质。二是机械性能指标不合格。产品标准对不同产品的绝缘和护套的机械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抽查发现个别产品机械性能指标不合格,护套或绝缘在敷设等受力过程中容易拉断造成短路和漏放电。三是热延伸项目不合格。产品标准规定电缆绝缘的热延伸载荷下伸长率不能超过175%,永久伸长率不能超过15%。抽查发现个别产品热延伸出现了熔断现象,在高温情况下易造成短路事故。
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石家庄市沈兴线缆厂 的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商标:沈兴)
石家庄市金龙电缆有限公司 的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商标:盛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