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政策背景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商务部在反复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财政补贴促进家电下乡的政策思路。为稳定推进,自2007年12月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财政部、商务部研究认为,有必要加快推进家电下乡,以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政策效用。经国务院批准,在试点的三省一市继续实施的同时,将家电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相对完善、地方积极性较高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纳入推广地区范围,共计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为保持政策公平,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含三省一市的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
根据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家电下乡政策在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中的作用,国务院决定尽快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原来14个省市的基础上,开始向全国推广,产品也从过去的4个增到8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本次家电下乡又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一样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4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
>>步骤安排
从2008年12月1日起,山东、青岛、河南、四川、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始推广家电下乡。试点的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执行到2012年11月底。
从2009年2月1日起,其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
>>供销合作社优势
近年来,供销合作社通过现代经营方式改造广大流通网点,尤其是“新网工程”开辟的现代化农村超市,既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也在农村赢得好口碑。这些建在全国广大乡镇最繁华地段的超市、商场,有条件、也有实力经营家电产品,一“供”一“销”的特点,既能销给农民产品,也能通过下乡的便利帮助解决一些售后的问题。
供销合作社企业还有着其他企业所不能比拟的最大优势:长期与农民打交道,了解农民的需求和特点,既能及时向生产厂商反馈农民的需求,也能提供适用农村和农民的商品。
>>实施成效
经过一年的实践,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数据显示,试点产品已销售350万台(部),销售额达50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试点的三省一市家电销售量增长了40%,增长幅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已经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改善了民生,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家电下乡为企业开拓了新的市场空间,为做好销售和服务,试点企业主动将工作重心转向农村,积极研究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开拓和整合农村家电流通网络。不少企业反映,通过家电下乡试点,净化了农村的家电市场环境,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原来松散的营销渠道变得紧密了,传统的家电“夫妻店”开始向连锁经营转变。
>>补贴政策创新之处
——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
——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利民、利企、利国,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
>>时报时评
“家电下乡”不能做“一锤子”买卖
□ 春天
从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政策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作为国家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家电下乡”不仅能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更能有效拉动内需。
自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共同主导的家电下乡实施以来,这项惠及全国亿万农村消费者的活动让一些农民群众尝到了甜头,13%的补贴不但减轻了农村消费者购买彩电等产品的负担,同时也刺激了内需。但不可否认,家电下乡在惠及农民的同时,也牵扯着众多商家的利益。在经济危机的侵蚀下,家电企业的生存、发展难度加大,此时的家电下乡以及农村潜在的消费能量给了商家巨大的利益诱惑,他们纷纷扑向这块刚刚开封的“蛋糕”。电视、冰箱、手机下乡了,原来很少与农村人结缘的电脑近期也要下乡了。这些大规模下乡的家电产品中不乏质优价廉者,但随着家电下乡覆盖范围的扩大和商品种类的增加,个别商家在利益面前的目光短浅的行为也出来了——
首先,下乡家电中出现了城市消费中积压、滞销、淘汰的不合格商品。这些不合格家电产品,要么质量不过关,要么存在节能、环保、健康等方面的问题。还有,一些厂商只顾把产品卖出去,针对农村市场的售后服务却跟不上来。有的地方就出现农村消费者买了一台彩电,但好几天厂家也无法安排送货,或者家电出了点小故障,厂家的服务十天半月跟不上来的现象。
这些现象虽属个别,但其消极作用不可低估。这些打着国家政策的名义进入农村市场的商品,这种把让家电下乡变成“一锤子买卖”的行为,不但会扰乱农村家电市场的秩序,削弱农村市场拉动内需的成效,而且将严重危及农民对国家政策的信任,影响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社会公信力。当然,这种目光短浅的行为也必将危及其自身的长远利益。
人们期望家电厂商以诚信参与“家电下乡”活动,让农民兄弟享受到“政策阳光”的同时,也给自身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