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江苏金湖县供销合作社出台了3条措施加大对“农家店”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监督。金湖供销合作社组织有关人员积极配合该县工商、食品监督、卫生等部门深入全县131家生活超市、镇村“农家店”,对其食品进行检查。检查进货台账、售货台账、架上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指标。
信息员日常监督。金湖县供销合作社在农村聘请了130多名农民担任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监督信息员。这些监督员将每天深入到所划分监督的“农家店”进行食品消费安全监督。
舆论监督。该社聘请了新闻舆论监督员。舆论监督员在接到群众举报时,及时对非法食品进行曝光,督促其他“农家店”依法销售安全食品。
(滕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