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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湖县社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本报讯 日前,江苏金湖县供销合作社出台了3条措施加大对“农家店”食品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监督。金湖供销合作社组织有关人员积极配合该县工商、食品监督、卫生等部门深入全县131家生活超市、镇村“农家店”,对其食品进行检查。检查进货台账、售货台账、架上的食品质量和卫生指标。

  信息员日常监督。金湖县供销合作社在农村聘请了130多名农民担任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监督信息员。这些监督员将每天深入到所划分监督的“农家店”进行食品消费安全监督。

  舆论监督。该社聘请了新闻舆论监督员。舆论监督员在接到群众举报时,及时对非法食品进行曝光,督促其他“农家店”依法销售安全食品。

  (滕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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