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定出了《巫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奖励办法》,使农民专业合社、综合服务社、企业考核奖励有章可循,更加规范、公正、公平、合理。
近两年,巫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发展迅速,但对其考核奖励无标准依据,很难掌握。为此,县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奖励办法》,分总则、奖励对象和条件、申报和评审、附则共四章23条。其中设立奖项有一、二、三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县级、市总社级、市级、国家部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奖;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带动农户增收扶持奖;优秀理事长奖;集约流转土地规模奖等。
县社成立考核奖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合作指导科。此考核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该县农村“两社两化”建设,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唐探峰 黄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