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范小建
整 理:本报记者 王 琥
温家宝总理在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用了4句话、150个字,对扶贫开发工作做了精炼的概括总结。其中报告中特别指出,扶贫“新标准提高到人均1196元,扶贫对象覆盖4007万人,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为什么说是新标准和新阶段呢?这个扶贫新标准最初是在党的十七大上正式提出要逐步实施的,后来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又明确要求全面实施新标准。在2007年以前我国有两个扶贫标准。第一个是1986年制订的绝对贫困标准,这个标准把农民年平均收入206元以下的人口视为扶贫对象,当时贫困人口有1.25亿,占农村人口的14.7%。后来随着每年的物价水平逐年调整,到2007年绝对贫困标准定为年平均收入780元以下,贫困人口降为1479万。第二个标准是低收入标准,制订于2000年,当时规定农民年平均收入在865元到206元之间为低收入标准。到2007年年底,低收入的上限又修订为1067元,相应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为2841万,这样两个标准加起来当时的贫困人口是4230万。
为什么十七大以来又要开始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呢?2000年我们国家制订的《扶贫纲要》中,确定把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作为工作的首要对象,而对低收入人口则是给予扶持和支持,因此各地在扶贫过程中对这两类人口政策上的扶持力度是不一样的。比如移民搬迁中,对绝对贫困人口的补偿款可能是两万,而低收入贫困人口可能是一万,两种补偿款可能差距比较大,这种现象在西部省区尤为明显。
2009年国家统计局根据现在的物价指数,对低收入人口重新进行了测算,从扶贫的角度,我们扶贫办也不再区分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贫困人口。这样我们今年确定的扶贫对象标准为农民年平均收入1196元,在此标准下的4007万人就都是我们的工作对象,不再区分以前的两个档次。按照新的标准,我们今年的扶贫对象是4007万,新标准出台之前去年的绝对贫困人口是1479万。因为以前对低收入贫困人口在工作上没有硬性的要求,现在新标准出台后,与去年相比我们就增加了2528万人口的硬性扶贫工作。
我们的扶贫标准从最初的206元,一直提高到目前的1196元,显示了我们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同时随着扶贫体系的确立,我们完全有能力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新阶段的内涵和意义。第一,与1986年的贫困人口相比,我国绝对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第二,从2007年起,我国在农村建立起了全面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我国低保制度惠及人口4291万人。绝对贫困人口的减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必然会提高扶贫标准。施行扶贫新标准后,回良玉副总理评价目前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了“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出了“要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前,没有人在扶贫上使用过“战略”这个词。那么在新阶段下的国家扶贫战略和以往的扶贫工作有何不同呢?主要是两个阶段的大背景不同,以往的扶贫工作是在农业为工业提供初级工业产品的背景下,那时国家对农村的扶贫主要体现在专项扶贫上。而在党的十六大之后,开始进行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工带乡,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专项扶贫与各项惠农政策扶贫相结合,再加上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推动我国的扶贫工作,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就显得非常迫切重要。
扶贫是个长期的任务,绝对贫困没有了还有相对贫困,而且进入新阶段后,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还都会有差距,因此扶贫要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