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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2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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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信社联手社保助返乡农民工创业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与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推出返乡农民工小额担保贷款举措,对部分项目财政给予贴息。以便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促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确定不同创业项目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政策。即返乡农民工自主(合伙)创业贷款额度为5—20万元。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担保中心和农信社提供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扶持。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对信用状况较好、贷款效益好的农民工,贷款利率可给予相应优惠。

  公开办理贷款程序。返乡农民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可向项目所在地乡镇劳动事务保障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扶持条件的向县(市、区)担保中心推荐。担保中心根据返乡农民工提供担保情况确定扶持模式:一种是由项目所在地担保中心提供担保,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办理;另一种由担保中心向农信社推荐,经办农信社按流程调查、审查、审批后自主发放。贷款发放后,经办农信社在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资料提交担保中心,作为担保中心提供贷款贴息凭证。

  明确财政贴息比例。由担保中心提供担保或向农信社推荐的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项目,在贷款期限内,按贷款金额享受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对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在贷款期限内,按贷款金额的50%享受财政贴息,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半。

  (程应海 曹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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