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工商部门监管农村市场,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最终要求和目标,山东冠县工商局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服务“三农”,有力地打击了农村市场中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虚假宣传、夸大商品使用效果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村市场的繁荣与稳定,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该局在巩固去年“红盾护农”成效的基础上,开展以整治种子、化肥、农药等三类农资商品为重点的“2009红盾护农行动”。通过建立健全和推动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种子抽查、农资经营分类监管等制度,强化了农资市场日常监管。
引导涉农企业、农户参与到“公司﹢基地﹢农户﹢订单”的“订单农业”模式中。实施农村工商所对“订单农业”及日光温室农产品订单合同跟踪监管,对介入监管的“订单农业”合同备案率达92%以上。帮助指导企业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的风险防范机制,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真正达到农民丰产丰收、企业增效增收的“双赢”效果。
本着“先培育后发展,边管理边规范”的思路,对从事农村经纪服务的经纪人实行备案准入制,不收取费用。通过“一户带一村,多户带一片”的形式,引导整个行业向品牌化、规模化、组织化、多元化经营发展。
推进网络建设,在边远农村广泛开展“12315”投诉举报、网络进乡镇、入农村活动,充分发挥各基层工商所的作用,通过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方便广大农民群众举报投诉。
(孟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