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7日15时,湖南郴州市永兴县樟树乡大岭煤矿发生炸药爆炸事故,事故造成18人死亡,6人受伤、2人下落不明。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之中,现场清理搜救工作已结束。
4月17日下午3时左右,大岭煤矿原拟整合的技改风井因非法储存雷管炸药发生爆炸事故,致使1栋三层综合办公楼倒塌。据查,大岭煤矿于2005年12月经郴州市煤炭局批复了改造设计,在樟树乡大岭村青山壁开掘一个井硐作为大岭煤矿改造后的风井,但该井未经郴州煤监分局批复安全生产专篇。2007年,该井纳入大岭煤矿整合范围,待重新编制整合改造设计和安全生产专篇并经批复后,按批准的设计和专篇进行施工。2006年以来,永兴县公安局一直按规定未向其发放火工产品。
该矿原核定能力2万吨,属于2改6技术改造矿井。这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反映了民用爆破物品监管漏洞造成的危害。
据悉,事发地点处于永兴县与耒阳市交界,这里有许多小煤矿,私购私藏雷管炸药的现象很普遍。大岭煤矿私自购进的炸药不是放在专用仓库,而是长时间放在办公楼里,造成事故的炸药就放在办公楼一楼中间楼梯口的小房间里,旁边就是一个小卖部,很多矿工经常在这里打牌、看电视,一些矿工的小孩也常来这里玩耍。这些事实,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就在3月下旬,永兴县有关部门还曾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大岭煤矿私藏的雷管炸药就在检查人员眼皮底下躲过了检查。
(安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