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宁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樊期友带人到清水桥信用社检查工作,中午在该社食堂吃饭。饭后,他们付给了清水桥信用社一张“粮票”。众所周知,“粮票”是当年计划经济的产物,怎么又回到当今这市场经济中来了呢?
这被群众称为“粮票”的其实是加盖了县联社办公室公章的公务下乡用餐票,餐票上填写着本次就餐人数,用餐人员必须在餐票上签名并填写好用餐原因和日期等内容方可生效。
湖南省宁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年初以来,全面推行下基层用餐实行“餐票制”的做法。按照“基层社食堂安排、县联社买单、限额招待、从严控制”的原则,凡上级人员下基层社工作过程中,确实需要去基层社用餐的,就餐人必须交纳“餐票”。“餐票”由县联社办公室填制,安排就餐的单位收集交纳的“餐票”后,在下月的26号前到县联社财务科结账。餐费定额视就餐人数而定,就餐的人数越多,人头定额餐费越低。即:安排1人用餐报销总额为30元,安排2人用餐报销总额为50元……安排5人以上用餐报销总额为100元。
其实,该社前几年就实行了基层社来客招待费限额制度,但由于“面子问题”、“人情问题”等因素,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基层招待费超标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出台“餐票”做法就是为了刹住吃喝风,进一步树立农信社干部形象和管理好县联社的“钱袋子”。
该社除出台“餐票制”外还规定了三条禁令:严禁在下基层用餐时喝酒;严禁接受基层单位的公款宴请;严禁参与基层单位安排的任何公款活动。如有违反,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为了使“餐票制”做法能够执行到位,该社严格控制基层社的其它应收款科目,严格可变费用的定额控管,财务科定期公开下乡就餐报账情况,接受安排就餐的单位和就餐人的监督。
实行“餐票制”后,机关人员下基层拒受吃喝有了“挡箭牌”,再也看不到乱吃乱喝的现象了,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今年1-3月,全县下乡就餐费用比去年同期节约5000多元。虽然金额不多,但产生的效果颇为明显,在“餐票制”做法的带动下,全县农村信用社仅业务招待费一项就比去年同期下降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