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1日,浙江黄岩农村合作银行与黄岩区林特局联合在屿头乡政府举行林权抵押贷款授信首签仪式,标志着黄岩区林权抵押贷款正式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
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林权抵押贷款的推出,首次使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森林资源资产可以用作贷款抵押物,使林农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抵押资产,把原来的“死资产”变为“活资金”,破解了林农贷款因没有合法有效抵押物而导致的“担保难”的问题,实现了林权抵押融资“零”的突破,为林业产业的科学发展搭建起良好的融资平台,为林农增收注入了新活力。
为了做好试点工作,该行在年初就着手谋划,制订试点方案,开展调查研究,出台政策办法,落实试点单位。在2月份出台了《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合作银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实施办法》。3月份该行会同区林特局在屿头乡进行了试点,为林权抵押贷款的推出做了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当天的首签仪式上,该行与屿头乡、上郑乡、上垟乡、宁溪镇、富山乡、平田乡政府领导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与6位林农代表签订了林权抵押贷款授信协议。在仪式结束后,该行及时为他们办理了相关手续,并第一时间发放了贷款。领到贷款的林农黄金明非常高兴,他说:“我原来怎么也没想到林权还可以用来抵押的”,当问到他打算拿贷款的钱做什么用时,他说打算扩大杨梅种植规模,争取来年实现较好的经济收益。(潘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