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潜伏”多年的竞争对手,城商行对于同属地方金融的农信社而言,也算是守土有责、相安无事。虽然在城区内双方交锋较多,但城商行并未撼动过农信社在县域金融内的优势地位。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下称“调整意见”),大幅降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门槛。就此,城商行与农信社不温不火的竞争局面很可能出现重大突破。一旦各地城商行抓住这一有利政策,纷纷设立异地支行,大举进军县域金融,无疑,在农信社已然阵容强大的对手团队中,又会增加一个实力强大的新成员。
利好政策给城商行“松绑”
“根据此前的政策,城商行达到同等股份制银行规模的,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一年只能设立三家分行;而股份制银行没有案件,风险管控合规,一年也只能设立三家分行。”某城商行上海分行一位高层介绍说。
而此次《调整意见》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在相关地域范围下设分支机构,不再受数量指标控制。”有专家表示,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对机构准入的监管导向和理念,即淡化指标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以审慎原则为基础,强调银行自我约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并可持续发展。
浙江某城商行负责人表示:“按照以前的政策,开设一家支行,需要的营运资金至少要1000万,分行甚至要1亿元。对我们这样的城商行而言,成本非常高。”记者了解到,营运资金一直是中小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一块“心病”,此前的高门槛让很多银行光有跨区域发展的想法,却迟迟未有行动。
此次《调整意见》中,银监会不再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分行和支行设定统一的营运资金要求,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资本管理需要统筹调节、配置。
对于这一点调整,中小商业银行普遍持欢迎态度。在《调整意见》正式下发前,已有“放松城商行分支机构设立和审批”的消息在业内流传,当时据监管部门人士透露,尽管条件会有放松,但是设立分行的硬条件之一“拨付营运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这一条款应该不会放松。因此,仅从这一条款的彻底“松绑”,就可看出监管层鼓励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的力度之大。
《调整意见》中其他引人关注的方面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省内分支机构审批权限下放给各省银监局。同时,鼓励商业银行优先到西部、东北等银行机构较少地区、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并对符合监管导向的相关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市场准入调整,主要针对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其初衷主要是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通过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来加强金融对地方经济,特别是县域和“三农”以及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按照适度放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此项政策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中先行试点,待政策在实践中完善后再推广。
“走出去”战略势不可挡
其实,在此次《调整意见》出台前,城商行就涌动着澎湃的扩张冲动,跨区域经营此起彼伏。
2008年,是城商行扩张发展非常引人注目的一年。仅以哈尔滨商业银行为例,天津、鸡西分行相继成立、巴彦村镇银行和6家分支机构一一落子--其快速布点的脚步在全国范围内加紧扩张、布局已然初具规模。当哈尔滨银行凭借差异化战略和诸多新业务异军突起后,经营地域限制已成为其发展的瓶颈,为突破地域发展的局限性,哈尔滨银行制定了“做大做强,跨区域经营”的战略扩张,其经营领域逐步向全省、东北、华北、西南、华东地区延伸。2009年,该行位于我国西南部地区的另一家分行也已获准筹建。
无独有偶,与哈尔滨银行有着相同战略规划的包商银行,也在紧锣密鼓地实施着“走出去”战略。2007年2月,银监会刚刚下发了《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包商银行即通过吸收合并面临市场退出的赤峰城市信用社实现了跨区域经营,而后相继新设了巴彦淖尔、通辽分行,并独资设立了达茂旗包商惠农贷款公司,控股成立了固阳村镇银行,2008年4月又在宁波设立了首家跨省异地机构,如今包商银行鄂尔多斯支行已开业,其发起设立的四川广元村镇银行和贵州毕节村镇银行也已开业,深圳分行在筹备开业。跨区域机构设置的脚步仍在继续。
城商行的扩张冲动早已露出端倪。2006年底,当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刚刚降低,城商行就成为组建村镇银行的主力军,时隔几个月后,国家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口子稍一敞开,城商行又迅速扩张布点,在限制政策较多的条件下仍争取最大的发展空间。如今,城商行设立分支机构“无数量限制、无营运资金要求、审批权下放至省级”等多项利好政策的出台,又将为城商行的攻城掠地赢得广泛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未来的县域金融还会上演更加精彩的竞争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