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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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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信社联合商务厅开展“家电下乡”农户消费贷款


  本报讯  江西省农村信用联社日前与省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家电下乡”农户消费贷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展开了“家电下乡”农户消费贷款业务。 

  经过当地农信社的评级授信、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资金不足、有真实的消费意愿并与在农信社开户的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签订购货订单的农户,均可申请贷款。贷款只限于借款农户在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每位借款农户购买每类补贴产品的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农户所购家电实际支付总价款的50%,最高为20000元。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到期收回,原则上不得办理展期或借新还旧。贷款利率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同期同档次利率下浮10%执行。江西省农信社为此业务建立了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手续,明确办理时限,要求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陈过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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