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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青涩的新政果实

□ 本报记者 孙思磊

  新闻提示

  中国农村金融与

  村镇银行发展论坛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农村金融与村镇银行发展新闻媒体座谈会”上了解到, “中国农村金融与村镇银行发展论坛”将于6月20日在北京举行。

  据了解,本次论坛将邀请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代表、农村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农村金融实践者和投资者,围绕村镇银行在兴建、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热点问题展开深层次对话,从多层次、多角度探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以及村镇银行发展的多种形式与途径,总结和分享村镇银行实践者的经验成果。

  尽管很多人对村镇银行在解决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缓解“三农”贷款难等方面的作用寄予了厚望,但从两年多的运行效果看,其实际的支农效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在服务“三农”与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难题面前,村镇银行这个新政果实仍显“青涩”。部分村镇银行在运行过程中甚至逐渐表现出了与服务“三农”相偏离的倾向。

  村镇银行远离“村镇”

  村镇银行的落户地远离“村镇”、扎堆县城的现象,让不少业内专家对村镇银行进驻农村的真实动机以及它们究竟能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多大的作用表示怀疑。

  日前,一位长期关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村镇银行目前大多数设在县城,其服务半径也大都局限在县城,在业务上偏向中小企业,没有真正“下乡”,服务三农的功能并未真正体现。

  以四川为例,该省已开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15家,其中,有12家是村镇银行。12家村镇银行全部设在县城或县级市。 截至2009年3月末,15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仅占总贷款余额的10%,农户贷款累计发生额仅占中小企业累计贷款的15.8%。 

  这一现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在日前召开的四川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试点座谈会上,当地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因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县域和“三农”的信贷需求缺乏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从而出现了重中小企业贷款、轻农户贷款;重服务城镇、轻服务农村的现象,业务拓展面较窄,贷款覆盖面太小。 

  一位村镇银行人士认为,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全国现有的96家村镇银行基本上都设在县城,在县域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需求仍然旺盛的市场环境下,村镇银行并无主动“下乡”的动力。

  政策扶持要跟进

  村镇银行缺乏“下乡”动力的根本原因是农村金融投资的收益与风险不对等。银监会监管二部巡视员张天羽在出席“农村金融与村镇银行发展新闻媒体座谈会”时表示,村镇银行大都是由商业资本发起组建,所以它们必然首先考虑到资本的回报和风险控制。而农村金融业务具有成本高、风险高、收益低的特点,因此寄希望于村镇银行主动下乡为农户服务,就需要国家通过政策优惠来平衡村镇银行从事“三农”服务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剪刀差。

  他认为,要让村镇银行“下乡”,财政补贴是可行的办法。5月20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上年贷款的平均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

  张天羽表示,这是在政策方面推动村镇银行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值得赞赏的。但他同时表示,此次补贴的计算标准是笼统的贷款平均余额,而不是按向农户发放贷款或者涉农贷款的余额,此外,也并未明确区分涉农贷款和其他贷款。如此一来,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只要做大贷款就能获得更多的补贴,这可能会导致村镇银行追逐大客户、削弱其服务“三农”的政策意图。

  除了财政上的补贴政策,农村金融专家汤烫教授认为,国家还应在税收、利率定价机制方面给予优惠扶持。目前,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征收方面比照的是其他商业银行的标准,而同属支农性质的农信社则享受着所得税全免、营业税只缴纳3%的政策优惠。如果能让村镇银行在税收方面享受与信用社同等的标准,则将大大降低村镇银行的运行成本,提高资产收益率。此外,还应该适度放开农村市场的利率管制,赋予村镇银行在“收益覆盖风险”的市场定价原则基础上的自主定价权,只有让村镇银行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才可能真正为“三农”服务,否则让其加大支农力度只能是政策的一厢情愿。

  民营资本寄望控股

  一位农村金融专家向记者表示,村镇银行受到各种社会资本的热捧,在有些地区甚至出现数十家机构争一个村镇银行牌照的现象。但在“抢牌”的热潮下,全国已组建起来的村镇银行数量并不算多。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关于村镇银行发起人的制度安排。

  根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以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不少村镇银行的产权与经营主体辛辛苦苦地取得了申请村镇银行的资格,却不得不请来金融机构当控股股东、让出银行的经营主导权,这就大大削弱了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的热情,也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利益、产权争夺暗战。有村镇银行人士表示, “只要定位于商业银行,在赢利的冲动下,农民以及贫困地区就不可能真正成为村镇银行关心的对象。资金还是会从这些地方流到比较发达的地区。”

  不少业内人士和社会资本建议监管部门放宽民营资本在村镇银行中的股权比例,这样才能真正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参与农村金融的热情。

  没有“户口”的尴尬

  据某村镇银行人士介绍,现在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最大的瓶颈问题是支付结算渠道不畅,而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村镇银行没有“行号”。

  据了解,银行“行号”是各行所有对外营业机构的代号,可用于汇款、转账等各种业务,没有行号就等于银行没有“户口”,发展举步维艰。“没有‘行号’,使得村镇银行无法正常参与竞争,长此下去,不仅会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开展,还会降低村镇银行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失去拓展市场的最佳时机。同时,‘行号’问题也使得村镇银行无法开通征信系统,不利于规避信贷风险。”

  从功能上说,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业务;然而没有行号,就不能在人行开立清算账户,结算业务做不了,不能参加同城票据交换,不能参加大小支付系统结算、办理银行卡、转账兑汇、办理房贷、开展基金理财等业务,并且也无法进入银联,严重影响了其业务的开展。除了储蓄和小额贷款,其他银行能做的业务村镇银行也一概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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