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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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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假劣化肥之我见

□ 山东百灵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晓明

  笔者认为,利益驱动是农资造假屡禁不止的内因,尤其是在社会的转型期和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假劣农资产品具有很大的“生存空间”。因假劣农资生产工艺简单,造假成本低廉,利润丰厚,对制假者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受利益驱使,在一些地区某些小企业从一开始“定位”就是制造假劣产品,养分含量与标识相差甚远,并采取“傍名牌”的方式,鱼目混珠,牟取暴利,这种风气一旦成为气候,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往往是望洋兴叹。

  监管不力助长了制假售假之风。由于受人力、财力、物力等因素限制,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无法实施时时监管,市场监管难免遗留许多空白点。同时,某些监管职能部门受利益驱动,对有些造假售假现象视而不见。笔者就曾听说,在某个区域内,只要生产企业事先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监管职能部门对它的产品就不再过问,它的产品就是“免检产品”,交纳的费用名曰 “保护费”,其理由是,监管部门有收费任务。不仅如此,合格产品也会受到某些监管部门吹毛求疵,乃至无中生有的查处。“反正怎样也得交钱”,在这种现实下,有些企业开始“变通”,开始调整“经营思路”,一方面全力打造企业品牌,一方面暗中偷减含量;或事先主动疏通关系,或“东窗事发”积极接受所谓“罚款”,并美其名曰“打擦边球”。

  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更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规范经营迫切期待有效地遏止假劣化肥的泛滥,笔者愚见:

  一、国家应进一步理顺、规范、完善监管体系。现在国家对化肥行业的监管体系似乎还不够完善,有的地方质监局管企业,工商局管市场,农业局也行使一部分职权。导致有的地方交叉管理,有些地方管理空白,又使企业、经销商疲于应付。

  二、加大监管、打击力度。因上述原因,现实中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甚至个别监管部门把罚款当成目的,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造假、售假的泛滥。

  “三鹿”奶粉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倒下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值!只要真正加大监管、打击力度,这些问题是可以较好地解决的。

  三、消费者提高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实事求是地讲,目前广大农民文化层次较低,专业知识掌握的很少,对假劣化肥难以识别。消费者要自觉提高这方面的能力,一旦利益受到损害,就大胆地使用法律等各种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如果广大农民能够都行动起来,定能够有效遏制假劣化肥的存在。

  四、生产企业(包括经销商)要自省、自律。农资行业的企业家们要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有把企业做大做强,做成“百年老店”的雄心壮志,应始终坚守这样的理念:做有品质的产品,做负责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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