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74元欠款,把农民告上法庭,最后胜诉,以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尊严,这就是商河县贾庄镇斜庄村农资经销商刘广昌所做的事。
现在农资赊欠还不能“一刀切”,有经营就会有赊欠,但作为农资经销商,几乎每人都曾遇到过“秋后算账”的烦心事,这些烦心事多数来自欠款人的“话难听、脸难看、钱难要”,面对赖账户,有些经销商也只能忍气吞声,但刘广昌的做法给了我们不少的启发。
一是他学法懂法。凡顾客要求欠账,无论是多少钱,他都要求欠款人写下实欠现金的欠条,并另有还款协议。无论钱多钱少,欠条、协议不能少,这对以后依法追要欠款,留下了证据。而我们有些农资经销商,平时爱面子,收下了一些不规范的欠条,甚至有的连欠条也不要,等到别人赖账了,官司打到法院也没证据,后悔莫及。
二是能够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尊严。农资经销商挣钱不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就应像刘广昌那样,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挽回损失。刘广昌说的好,有人要帐靠“黑道”,我要账走“白道”,目的是让欠款人还了账,还要让他心服口服。刘广昌说:“咱要钱应该,但咱不能违法。”
三是刘广昌通过打官司,不但生意没有受到影响,反而顾客盈门,全村4个经营农资的小店,刘广昌的农资店生意最好。刘广昌说:“欠款的总是少数,赖账的更是少数。如果赖账可以不还,就会有更多的人效仿,以后的钱会更难要。农民买农资要的是质量和服务,做好这两条,农民就会相信咱。”
四是法律部门应对农资经销商提供法律支持。刘广昌为74元,打官司也费了一些周折,当时为追要74元起诉到法庭时,因数额太小,法院不愿受理。类似这种因数额太小,而放弃的人我想还有不少经销商。按说无论钱多钱少,都应该民告官究,积极支持经销商依法维权。
希望刘广昌的这些做法,能给我们农资经销商一些更多的启发,用刘广昌的话说:“我要回的不仅仅是这74元,而是我们农资经销商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