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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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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本报讯 近日,宁夏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表彰了全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交流各地经验,部署安排下阶段工作。宁夏自治区农牧厅厅长赵永彪、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任高民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农牧厅马明副厅长部署安排了下半年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会议总结了宁夏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是:“领导重视、认识统一是关键;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重点;统筹兼顾、理顺体制是基础;加大投入、规范建设是保证;协调联动,部门配合是成功的必备条件”。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是,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五统一、一分离” ,推行“四公开一监督”制度。“五统一、一分离”即:执法职能统一行使,执法人员统一管理,执法力量统一调配,执法经费统一安排,执法文书统一规范,政事、政企相分离。“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在执法单位普遍推行了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项目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取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受到了群众好评。

  会议要求,宁夏各地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始终坚持“六不准”,完善“四项机制”,处理好“四个关系”,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六不准”即不准从事经营活动,不准越权执法、违反程序办案,不准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准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利,不准接受吃请和收受好处,不准作风粗暴,规范执法行为。“四项机制”即建立执法协调机制、执法长效机制、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四个关系”指,一是要处理好综合执法与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综合执法与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综合执法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综合执法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关系。                       (彭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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