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煤炭进口大量增加、出口急剧萎缩。据海关总署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6月出口煤炭1167万吨,其中6月份出口114万吨,比去年同期下降54.2%;焦炭及半焦炭出口3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96.9%,而煤炭进口量则大幅上涨,1-5月我国累计进口煤炭3220万吨,前5个月即累计实现净进口2167万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建议,应鼓励煤炭企业出口煤炭,以保护和调动企业出口煤炭的积极性,同时应调低煤炭出口关税或实现零关税。
近年来,国家多次调整煤炭进出口政策,取消了煤炭出口退税,征收出口关税,并几次上调了出口关税税率。目前,我国煤炭出口关税暂定税税率为,炼焦用煤:10%,焦炭:40%,其他烟煤:10%。
协会认为,一方面随着煤炭成本增长、出口关税增加,煤炭出口企业积极性大幅下降。另一方面,由于欧美、日韩经济危机加重,海外煤炭需求急剧下降,他们纷纷将目光锁定中国,以低价抢占中国市场。
业内人士也认为,长期大量进口煤炭,将逐渐使我国在国际煤炭市场上的主动权减少,缺乏定价权和较强的谈判能力。
财税专家们则认为,上调资源税与开征出口关税,是国家利用财税政策对资源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措施,旨在对高污染、高耗能以及资源性产品等“两高一资”产业加以调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也是抑制资源产品的低价出口,结束廉价资源补贴世界的时代。
在财政部6月17日召开的2009年“两会”资源税改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将资源税改革类建议提案确定为今年重点办理建议提案”。随着经济的转暖,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赋水平、统筹税费关系将是今后改革的思路。 (李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