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事佬”就是以喝茶的方式来调解矛盾的公道人,是乡亲们送给我父亲的一个称号。这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事了,那时村里族人中,有点学问能讲出点道理的人不多。我父亲念过私学,后又在西安工作了几年,于解放前夕携我们全家回到了故乡。父亲在我们族中属长者,为人随和,善于言谈。缘此,父亲渐而成了村上人德高望重的宗长。那时我们村有一个约定成俗的规矩:谁家有了事儿包括婚丧嫁娶、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都要请一位大家公认的有声望、辈分高、见识广,并能主持公道的人来解决。因为这些事都属于民间争端,族中私事,加之当时还没有解决这些矛盾的官方渠道,老百姓也耻于因小事上衙门打官司,基于这样的人情乡情,我父亲便自然被推举为“公道人”了。
“茶事佬”这个称号也有一个缘由。给乡亲们调解裁决这些民间私事儿,得有一个能避双方之嫌的公道处。父亲在外时就养成了喝茶的习惯,而距我们村不远处的一个小集镇上,就开有一家“悦来茶庄”,父亲常去那里喝大碗茶,和老板也挺对脾气,于是,遇有此类的调解事儿,父亲便想到让双方当事人都到茶庄去,一边喝茶消气,一边细说评理。因为茶庄属于第三方地点,不涉嫌他方之私,并有一定的距离空间,父亲这样安排,果然双方当事人都乐而接受了。我当时年纪尚幼,常跟着父亲去看个热闹,于是便有了这段难忘的记忆。记得每有此事,双方必须按照父亲约定的时间到茶庄见面。茶庄老板特为父亲在内间定下一个茶室。一进这个茶室,举目可看到一个父亲书写的隶体的“和”字贴在正面墙上,茶桌的中间,则放着一个“让”字的双面字牌。客人来到之前,茶庄老板就把茶给沏好了。父亲的上位席上,专门泡有一壶茶,另加一个茶盅,而坐在父亲两侧的当事人面前,则只摆着一个茶碗,他们两个要共用放在对面的一个写有“和心”二字的茶壶。这个摆法,可见父亲和茶庄老板的一份用心了。双方入座后,父亲先站起抱着拳客气地对双方说:“敝人受抬举了。如言有不当,还望多多包涵。”大家共饮一杯茶后,父亲又接着说:“无规矩不能成方圆。今天说话是可讲可辩不可吵,要忍要让不要截(截断对方的话)。君子要成人之美,不可与人为恶。要好,大让小。”于是年龄稍小的一方或辈分稍低的一方,便先陈述起来。父亲认真地听着,有时还用笔记着,一边喝茶,一边不住地点头,显得沉着冷静,不愠不迫。当一方陈述完毕后,父亲会接话把有不清楚之处,让陈述者再说一遍,之后确认陈述者“全讲完了”,再让另一方说。中间如遇有顶嘴的势头,父亲会及时端起茶杯,忙说:“来来来!喝两口清清心,降降火!”有父亲这面子在,或说公道在,双方只好忍下来,端起茶杯勉强喝上几口,那一触即发的火气,也便被这茶水平息了。
父亲当“茶事佬”,重在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公道伦理定是非。记得有一次,两家为争一墙之界,而争吵了好几年,因双方各不相让,致使两家产生了堵路的现象。父亲最后一次调解时,特意写下四句诗挂在茶室里。诗曰:“两家失和为一墙,此事做得欠思量。为贻子孙千般好,让它一墙又何妨?”父亲从两家后代的长远利益入手,劝两家互让和解。结果还真的化解了多年的矛盾。后来两家的院墙各向里挪了二尺,把过去的“死路”,变成了能通大车致富的活路,现在的两家已亲如弟兄了。
父亲当“茶事佬”,有甜处也有苦处。他曾对我说,为人一善,胜造七级浮屠。他因此而受到乡里乡亲的敬重和赞誉。但这其中也有不少下力不落好的事儿,甚至吃亏受气。有一次,父亲以公理调解好的事儿,后因一方在乡里找到一位当官的亲戚,谎说吃亏了,便又翻案,故意找我父亲的茬儿。把我父亲传到乡公所,诬告我父亲“私判讼事,从中得利”,硬让我父亲写下“悔事书”。
除了这些,更多的是父亲自掏腰包垫茶钱。按茶事规矩,经父亲调解后,谁认输谁掏茶钱买单,可有的输者却说“输理不输钱”,事后茶老板便把这茶钱记在我父亲的账上了。到了文革初期,茶庄关门时,茶庄记了父亲30多元的茶钱。父亲无奈,便暗自把他珍藏多年的一只“瑞士怀表”抵了茶账,算是把他当“茶事佬”的一段经历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