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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4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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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理当农民做主

□ 春 天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农产品补贴力度和范围,2007年,棉花首次列入农产品良种补贴范围。而与小麦等较早实行的农产品补贴不同的是,棉花良种补贴资金并不直接补给农民,而是通过招标的方式拨付给供种公司。棉农只有到招标指定的公司购买指定种子,才可享受国家补贴。

  这样的补贴方式试行一年,就暴露出了种种弊端:往往中标的企业都是当地的种子公司,其他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外地供种企业被排除在外;一些种子公司为了中标,不惜采用多种手段“公关”,容易使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滋生腐败;有的品种,到非中标企业买因无补贴价格就高,但指定的供种企业又没有这个品种,农民想买也买不到。

  关于棉花良种这种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无论棉农,还是业内专家,一直以来质疑声不断,质疑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这种补贴方式到底能不能真正惠农。

  但从棉花良种补贴实施到现在将近三年,由于各种客观因素限制,各地相关部门对补贴方式并没有进行调整。

  近日,这种存在种种弊端的棉花良种补贴方式在河南被打破。河南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决定,2009年,河南全省593.3万亩棉花良种补贴方式将由原来的售价折扣补贴变为现金直补,每户棉农可获15元/亩的补贴。

  这样一个决定足以让河南的棉农欢呼,也足以让全国的棉农重新鼓起棉花种植的信心。

  棉花良种补贴的资金理所应当为棉农所有,让棉农自己做主。如果打着惠农的幌子,补贴资金间接被其他利益群体所获取,于国于农都很不公。

  河南这种把惠农放在首位的态度应该为全国各地棉花产区效仿,应当成为全国棉花良种补贴方式调整的集结号。

  农民的钱让农民自己做主,才符合国家补贴的初衷,才能真正利农惠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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