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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出台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


  本报讯  吉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制定和出台了《吉林省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是指吉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督促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而进行的约见谈话。据了解,3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大或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及发生重大社会影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等6种情形将由吉林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主持约谈。

  该《制度》规定的约谈对象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及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人员。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经过、抢险情况和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应吸取的教训。(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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