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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60周年 农村金融60事


  27、2003年8月1日   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八省被确定为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试点省份。各项改革工作开始在各省逐步展开。


  28、2003年10月1日     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


  29、2003年12月30日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成立,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成立的第一家省级联社,也是全国第七家省级联社。 


  30、2004年1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政策的通知》下发,其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年底,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重庆、贵州、陕西省等8省市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1、2004年5月24日     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也是全国第二家农村合作银行。


  32、2004年8月17日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在认真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明确了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33、2004年9月17日     我国第一家专业性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34、2004年10月21日  保监会在四川、江苏、湖南、新疆、内蒙等九个地区启动农业保险试点。试点采用四种模式:设立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商业公司代办政策性业务模式、商业保险公司在政府支持下的自营模式、引进外资农业保险公司。这标志着我国农业保险已经突破了发展最初期的瓶颈制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35 2004年11月1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其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参与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6、2004年10月1日     全国农村信用社在整体亏损10年后,首次实现盈利。


  37、2005年3月10日  中国人民银行在召开全国电视会议,通报农村信用社接入大额支付系统方案,部署农村信用社接入大额支付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取代当时的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切实解决农信社的通汇问题。


  38、2005年4月18日     全国农信社系统首家省级联社统一发放的借记卡——“圆鼎卡”由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全省范围内发行。 


  39、2005年6月30日  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成立。


  40、2005年7月1日   人民银行在四川、山西、陕西、贵州、内蒙古四省(自治区)进行民间资本的信贷试点,一种完全由民间资本构成的“只存不贷“的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在五省份农村地区进行试点。


  41、2005年8月25日   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挂牌开业。


  42、2005年11月9日     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成立。该组织从政策协调、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技术支持、筹资服务五方面促进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


  43、2005年12月26日   全国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成立,其基本职能为: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44、2005年12月27日      全国首批小额贷款公司——“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宣布成立。


  45、2005年12月29日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在贵州省试点。农民工在务工地或在家乡,办理发卡银行发行的“银联”卡并存入资金后,可以直接在各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柜台提取现金。从而解决农民工汇款难问题。


  46、2006年4月1日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银监会合作部全体干部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争取用5到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


  47、2006年5月14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明确规定,此前给予试点地区和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执行到期后,再延长三年优惠期限,分别延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改革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已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不再享受本通知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48、2006年7月11日      荷兰合作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在杭州签署了一项协议。基于此项协议,荷兰合作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分别拥有杭州联合银行10%和5%的股份,成为该行第一、第二大股东。这是外资金融机构首次投资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49、2006年5月29日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业。该中心的开业标志着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规范的、系统的资金清算平台。能够解决农信社系统在跨省异地资金清算业务中种类单一、通汇网点较少、结算速度较慢、缺乏实时功能等现实问题。


  50、2006年12月22日  银监会发布《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首次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在农村引入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金融机构。此举被誉为新一轮以增量为突破口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正式破冰的标志。


  51、2007年1月1日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52、2007年1月      中国农业银行的新一轮改革方针厘定“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宣告回归“三农”的同时,几经波折的股改大幕正式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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