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玉林市各级供销社把“家电下乡”工作当作一件为农办实事的大事来抓,使该项工作开局良好、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效果。据统计,截至六月底,全市供销社系统67个“家电下乡”经营单位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183台,销售额2478.96万元,其中电视机3259台、电冰箱3574台、洗衣机2786台、空调机1216台、其他348台。
“家电下乡”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又是引导农民积极消费和拉动内需的重大举措。玉林市各级供销社切实发挥“新网工程”的服务网络作用,积极主动千方百计做好这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制订了工作方案,形成了三级社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公开透明。利用自身网络的优势,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和有关做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别是各“家电下乡”经营单位,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办好宣传专栏和张贴大小标语等形式,全面宣传“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产品选购范围、财政补贴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等,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公开透明,让广大农民朋友领会政策、了解具体做法、心中有数地选购所需的各种品牌。三是加强配合,全力推进。各级供销社主动与商务、财政、国税等部门沟通情况互相配合。随着供应业务的不断扩大,财政部门及时调整办理补贴的做法和简化办理手续,有效地加快了办理补贴进度;国税部门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与缴销环节为“家电下乡”经营户提供便利条件,努力建立和谐征纳关系;各经营户加强规范管理,做到逐笔开具发票,及时填报内容详实、栏目齐全上报资料,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加强服务,方便农民。各“家电下乡”经营单位,对大件家电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机等主动送货到村入户,解决农民运输难的实际困难,同时为农户做好安装调试,并教会其操作使用知识,还建立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消费者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玉林市供销社在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中,既扩大了自身经营业务,又拉动了内需,方便了千家万户选购家电产品,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国家给予的实惠。 (邓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