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是为产品、服务、相关体系、生产过程及相关材料等提供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技术活动,已成为建立信用社会、促进商品流通和国内外贸易的坚实基础。安防行业发展前景十分诱人,而目前国内安防标准虽有100多项,但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不利于市场发展。
过时标准阻碍行业发展
现代科技的发展一日千里,每天都可能出现新技术和新产品。特别是安防行业属技术密集行业,如果不及时更新和补充标准,很多产品都没有规范的制约,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例如 ,我国目前的楼宇自控领域就面临标准缺失严重的问题,施工、验收等工程技术环节的多项配套标准还处于真空阶段。由于产品和应用规范没有确立起来,有些系统的开发协议标准也尚未制定,一些国外公司就钻了空子,将国际上一些生存空间很小的私有协议产品倾销到我国,这为今后的系统维护和升级带来了诸多麻烦。在我国,这种现象不仅局限安防行业,很多其它行业也面临类似问题,这不仅不利于行业发展,而且影响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企业而言,标准意味着利益。在商界流行着这样的说法“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超一流企业卖标准”,由此可见标准对企业的重要性。而对于国家而言,标准是实力的标志。长期以来,“中国制造”享誉世界,但“中国标准”却鲜有人知,原因就在于中国标准的缺失与滞后。中国要从“制造大国”向“创造强国”演进,必须对标准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双重审视。这对新兴发展的安防行业很有启示意义。
升级需要政府企业共同努力
标准缺失老化已经引起了我国政府与安防企业层面的高度重视,在自主创新的旗帜下,一股研制标准、制订标准的热潮正在安防行业内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可制定标准本身就是一件繁琐的工作,以2004年我国发布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为例,据了解,这个标准的制定总共花了四年的时间。可只经过短短几年,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行业的发展需求,特别是近些年来安防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原来的标准体系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不过据了解,2009年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启动适应新形势需求的新标准体系的研究工作。在建立、完善两个分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和安防领域其他各门类标准体系的基础上,修订原有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表》,建立一个适应行业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全面成套、层次恰当、划分明确、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体系,为安防标准化工作提供新的战略目标和标准制修订蓝图。如果说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需要反复试验、论证,需要假以时日,那么目前相关部门至少能在两方面有所改进:一是协调好各部门分工,理顺标准制修订机制,这是标准与时俱进的前提和保障;二是向社会公开这一机制和标准制修订过程,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打消公众对标准质量的疑虑。
除了政府机关的积极推进,安防企业从自身的角度也应该配合标准化的建立。一些目光短浅的企业认为标准化加大了自身的成本,会缩小企业的利润空间。可实际上,实现安防标准化企业会受益良多。掌握了标准,就意味着拿到了进入市场的特别通行证,进而从中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甚至成为行业的定义者。标准可以提高产品准入门槛,确保了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反过来讲,没有标准的企业只能是被动地适应,跟在“先驱者”后面,除了要交昂贵的“学费”,还必定要应对产业链下端常见的落寞。
驻足不前的标准,既没有达到标准制订的初衷,又扼杀了标准实施的效力,同时会给企业发展设置了阻碍。我们期待在安防行业尽快产生更多的中国标准,更期待更多的与时代同步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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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全国安防标委会,代号为SAC/TC100),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专业标准化技术工作组织,成立于1987年,负责我国安全防范技术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截至2008年8月底,SAC/TC100已完成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101项。这些标准涉及入侵和反劫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实体防护、防爆安检、安防工程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
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SAC/TC100于2000年成立了实体防护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1),秘书处设在公安部第三研究所;2007年成立了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0/SC2),秘书处设在公安部第一研究所。